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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乡市“十四五”医疗卫生健康 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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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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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十四五”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11月2日市政府第10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新乡市“十四五”医疗卫生健康 服务体系发展规划

  健康是幸福之基,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十四五”时期是实施健康中国建设的开局阶段,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有效推进健康新乡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卫生健康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根据《“健康中原2030”规划纲要》《新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新乡2030”规划纲要》和《推进健康新乡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新乡市经济形势的发展和卫生健康系统的发展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卫生健康委的正确指导下,全市卫生健康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以健康新乡建设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努力维护和增进城乡居民健康,初步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不断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基础设施,全力提升卫生健康综合服务能力,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和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居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2020年全市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6.7岁,较2015年的75.6岁提高了1.1岁;2020年孕产妇死亡率3.81/10万,婴幼儿死亡率2.36‰,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83‰,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较2015年7.47/10万、3.72‰、4.95‰分别下降49%、36.56%、22.63%。居民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截至2020年底,全市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5358个,实有床位41351张,比2015年增加9708张;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6.61张,比2015年增加1.57张;卫生技术人员43800人,比2015年提高9794人;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7.01人,比2015年提高1.22人;执业(助理)医师18006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2.88人,比2015年提高0.61人;注册护士18634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2.98人,比2015年提高0.55人;全科医生1987人,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3.17人。

  公共卫生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重大疾病防治成效显著。2020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达到74元,比2015年增加34元,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内容逐步拓展。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8%,结核病、艾滋病、肝炎等重点传染病保持低流行水平,慢病防控、癌症筛查等扎实推进。新冠肺炎、手足口病、人禽流感等重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有力有效。妇幼、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低收入人群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与促进持续强化。

  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稳步推进,公立医院药品和耗材加成全面取消,医联体、医共体建设全覆盖。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持续巩固,全民基本医保制度逐步完善,药品采购供应机制、分级诊疗制度等统筹推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

  人口与家庭发展持续推进。人口生育水平和变动态势基本平衡,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下降态势,趋于正常水平。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全面覆盖,公民出生缺陷预防意识显著增强,出生缺陷三级预防体系持续完善,出生人口素质持续提高。计划生育奖扶、特扶对象保障有力,婴幼儿照护服务扎实推进。

  健康脱贫攻坚战全面打赢。认真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紧盯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不断强化责任、政策、工作“三落实”,围绕“减存量、防增量”双向发力,推进健康扶贫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实施突出问题清零行动,如期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全覆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率、贫困村卫生室和合格村医覆盖率达到“三个100%”,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县域内就诊率达90%以上,有效保障全市16.98万因病致贫人口全部脱贫。

  抗疫斗争取得丰硕成果。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卫生健康系统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各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参与、快速反应,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措施,坚决阻断疫情蔓延,成功救治新冠肺炎感染者,中医参与重症患者会诊率100%,构筑起坚实防线,展示了新乡硬核力量。

  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扎实有效。深入开展城市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统筹治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建立从水源地保护、自来水生产到安全供水的全程监管体系。科学预防控制病媒生物,建立健全病媒生物监测网络,定期开展监测调查。立足爱国卫生薄弱环节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改善农村群众居住卫生环境。创新宣传手段,拓宽宣传领域和覆盖面,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明显提升,健康教育和控烟履约工作持续推进,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高。

  (二)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1.卫生健康事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显现,面临重要发展机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将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摆在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要位置。市委、市政府将推进“健康新乡”建设作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让新乡更加出彩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障。人民群众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美好生活的追求激发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需求,为健康服务业创造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全面依法治市深入推进,为提升卫生健康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卫生健康事业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2.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多重挑战,工作任务更加艰巨。人口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出生人口素质有待提高,老龄化进程加速,城镇化率不断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供需矛盾将更加突出。经济社会转型中居民生活环境与生活方式快速变化,慢性病成为主要的健康问题。重大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病等疾病威胁持续存在。境内外交流的日趋频繁加大传染病疫情和病媒生物输入风险。大气等环境污染和食品安全问题严重影响人民健康。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快速发展,要求卫生健康领域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创新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

  3.制约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日益凸显,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我市卫生资源总量充足,但优质医疗资源短缺,城乡、区域、层级之间医疗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不够到位,公共卫生机构建设亟待加强,重大疫情救治能力不足,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薄弱,疫情应对第一道防线亟需织密筑牢。科学稳定的卫生与健康投入长效机制尚不健全,医疗卫生的公平性和投资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儿科、精神卫生、康复、老年护理等领域明显薄弱,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健康需求。

  4.新技术快速发展为医疗卫生服务创新提供了新动力,“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的快速发展,为优化医疗卫生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提供了条件,必将推动医疗卫生服务模式和管理模式的深刻转变。医学科学技术不断突破,创新药物、新型材料和医疗器械、基因技术、精准医疗、医学3D打印等新技术的不断推出,将促进健康服务手段革新和新医学模式的产生。

  5.2020年初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卫生健康事业,尤其是公共卫生与传染病防治领域带来严峻挑战,疫情牵动万民之心,突发疫情不仅展现出公共卫生体系的重要性及其现存短板,更是给卫生健康事业建设提出更高要求,全社会将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体系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及预防型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系列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为目的,显著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全力推进健康新乡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原则。以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提升医疗技术和健康管理服务水平,推动人人享有,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注重人民群众享有服务的感受和实效。

  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统筹推进城乡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协调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加快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

  坚持预防为主,健康促进原则。强化大健康理念,全面推进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覆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全面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原则。优化突出资源配置和分级诊疗,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人才队伍与信息化建设,注重影响健康的重大因素,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和慢病防控,深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加快多元化办医格局。强化政府在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中的责任,促进公平公正。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地位更加突出,优势更加显现,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发展格局更加广泛,健康城市、健康城镇、健康乡村和健康细胞创建有序推进,人民群众自主健康的防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全面开展,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基本建成。卫生健康资源进一步优化,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立,法律制度更加健全。新时代卫生健康科技与信息化等技术充分利用,争取卫生健康发展方式与服务模式有较大转变。人民群众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需求得到更好供给,身体素质进一步增强。

  全民健康素养得到提升。人均预期寿命比“十三五”末提高1岁,健康预期寿命同步提高。推动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有力提高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健康的能力,有效控制健康危险因素。

  公共卫生防控能力加强。建设现代化、专业化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应急医疗物资保障体系,创新医防协同、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和处置机制,公共卫生基层“网底”更加稳固,医防高效协同,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救治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准。

  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区域医疗中心”服务持续推进,打造一批高水平医院,创建一批省内领先的重点优势学科,构筑省、市、县3个层级医疗服务高地,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疑难危重病例市域外转率持续降低,使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的高水平健康服务。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全面建成特色中医药服务体系,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培育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和高端创新团队,创建省级中医药重点实验室,打造新乡中医药文化品牌,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作用,做优做强现代中药产业,探索具有新乡特色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道路。

  健康保障制度落实有效。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照护体系基本建成,健康服务模式更加先进有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公立医院、县域医共体实现高质量发展,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完善,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控制在27%左右。

  卫生健康竞争力全面提升。建成开放、灵活的人才支撑体系,培育一批省内顶尖医学领军人才和杰出青年医学人才。建成高效、协同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市、县两级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医联体信息化建设,提升卫生健康数字化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健康新乡行动,全方位全周期保障人民健康

  全面聚焦人民群众健康问题,有效控制健康影响因素,强化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加强重大疾病防治,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政府、社会和个人共同行动的体制机制,推进健康新乡建设人人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共享。

  1.健全推进健康新乡建设机制。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健康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完善健康新乡政策体系、工作体系、指标体系和评价体系,建立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健康格局。加强试点探索,建立完善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有效实施路径。深入实施《“健康新乡2030”规划纲要》和健康新乡15项专项行动,全面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经济发展方式、社会治理模式和生产生活生态环境,显著改善群众健康生活品质,提升健康整体发展水平。优化健康新乡行动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常态化监测、评估、督查、考核机制,加强考核评估结果应用。

  2.开展全方位健康影响因素干预。大力普及健康知识。完善健康教育工作体系,健全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实现健康知识与技能宣传的系统化、常态化、全覆盖,推动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不断提升。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促进与教育的激励约束机制,深入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加强对城乡居民营养和膳食指导,推动全社会营养健康素养不断提高。开展食物营养成分监测,推进各地营养健康食堂、营养健康餐厅、营养健康学校建设,强化对食品企业和公共的营养标签知识指导,基本建立营养健康工作体系,逐步将营养融入部门健康政策。

  3.强化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服务。着力提升精神专科医院和综合医疗卫生机构心理治疗及心理咨询服务功能,加强对学生、留守儿童、老年人、残疾人、职业群体等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服务,强化精神障碍患者社区康复的管理能力。加强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影响人群的心理援助、心理危机干预。强化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综合管理。到2025年,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以上。营造健康生活环境。健全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加强健康主题公园建设,打造高质量的“15分钟健身圈”,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慢性病预防与慢性病非医疗干预机制。加强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饮用水、空气、土壤等环境质量监测、环境健康影响评价,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力度,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强城市公共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固体废弃物、医疗废弃物分类处置管理。加强伤害监测网络建设,实施交通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逐步建立环境与健康的调查、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

  4.强化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推动实施青年体育活动促进工程,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强化青少年近视、龋齿、肥胖等防控,全市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力争每年降低1个百分点左右。建设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内容。加强学生心理健康监测、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预防干预等服务。完善职业健康服务体系,建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推动落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开展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健全职业健康风险监测、评估预警机制,拓展职业健康保护范围。

  加强妇女儿童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河南省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提高各级各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开展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工作,确保市有1所妇幼健康、1所儿童健康服务机构,每个县(市、区)均有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实施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及产前诊断等民生实事,强化出生缺陷预防、筛查、诊疗全过程服务,完善三级预防措施,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2025年产前筛查率达7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保持在98%以上。持续实施适龄妇女免费宫颈癌、乳腺癌筛查民生实事。全面加强母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强化孕产妇健康管理,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做实0~6岁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早期发展服务,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加强爱婴医院及托幼机构监督管理。
 

  (二)继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1.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推行基层首诊,建立双向转诊机制,上级医院优先为下级医院上转患者提供接诊、检查、住院等服务,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下转诊渠道。优化急诊服务和预约服务工作机制,完善治疗—康复—长期护理服务链,推动二级以上综合、中医医院与康复、护理等接续性服务机构和专科医院建立横向转诊关系,逐步形成急慢分治格局。发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以建立健全城市医疗集团内外、县域医共体内外的转诊标准和分工协作机制为抓手,以降低省域外转率、提高县域和基层就诊率为重点,推动优质资源下沉、工作重点下沉,推动完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推动人才、技术和常见病人下沉,畅通慢性期、恢复期患者向基层转诊通道,降低三级公立医院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门诊患者占比,降低恢复期、康复期患者占比,相应建立三级医院高年资医师到基层多点执业制度,轮班到基层开展诊疗服务、跟踪指导和对口帮扶,科学构建分工协作、利益协同关系。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完善医共体内转诊管理办法,畅通双向转诊通道。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政策,促进签约服务提质增效,提升签约居民对家庭医生的依从性。落实分级诊疗病种目录,遴选50种以上慢性病、常见病作为基层首诊病种,由基层全科医生实施分诊与转诊,引导参保患者在门诊就诊、到基层住院,促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落地。到“十四五”末,全市域外转率显著降低,县域就诊率控制在90%以上,县域内基层就诊率稳定在65%左右,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头疼脑热在乡镇、村里解决。

  2.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和主导地位。巩固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果,推进高质量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文化建设为引领,以运营管理为抓手,强化体系创新、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公立医院质量、效率和动力变革。以章程为统领,规范内部治理结构和权力运行规则,加快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相互促进治理机制,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落实公立医院经营管理自主权,健全运营管理体系,加强全面预算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深入推进人事管理制度、薪酬分配制度、医疗服务价格、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动开展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促进公立医院主动加强和改进医院管理,加强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分级诊疗制度建设落地见效。

  3.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巩固完善体现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新机制。完善全科医生制度,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个性化健康管理等服务,优先满足老年人、儿童、妇女和慢性病患者、精神疾病患者、残疾人、贫困人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的签约服务需求,逐步扩大至全部人群。

  4.加强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建设。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优化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加强医疗机构药品配备管理。促进基本药物优先配备使用,形成以基本药物为主的“1+X”用药模式(“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X”为非基本药物)。坚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加强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结果分析应用,推动医疗机构优化和规范用药结构,促进优先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完善药品耗材采购政策,逐步扩大政府组织集中采购和使用药品品种范围,开展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5.推进医药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平台,推进医疗机构绩效评价,切实加强医疗服务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公示制度,逐步将社会关注度高、体现医疗机构公益性的运行指标和监管评价结果向社会公示。完善卫生医保联动机制,以医保病人自费医疗费用管理为重点,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医疗服务行为监管,降低医保病人费用负担。 (三)以促进人民健康为重点,强化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生物安全治理能力。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投入结构,加强农村、社区等基层防控能力建设。完善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等重大疫情救治机制。完善突发重特大疫情防控规范和应急救治管理办法。健全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完善应急医疗救助机制。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健全统一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优化重要应急物资产能保障和区域布局,健全储备体系,完善储备品类、规模、结构,提升储备效能。

  2.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市、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现代化体系建设,完善医防协同机制,强化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职责,增强公立医院传染病救治能力,推动医防机构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完善传染病监测预警系统,实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改进不明原因疾病和异常健康事件监测机制,推进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能力建设,强化药品和医疗防护物资储备。全面改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基层妇幼健康服务体系。每个县(市)必须建立一所公立的妇幼保健医院,并达到二级。加强职业病防治、采供血、食品安全技术支持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两级综合监督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县、乡两级急救体系建设。

  3.加强重点人群健康促进。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建设全市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及其相关危险因素监测网络,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加强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建设,开展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保障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农村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工作。扩大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覆盖范围。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扩大社区医养结合服务供给。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签约服务。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加强残疾人健康服务,进一步完善康复服务体系,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和贫困人口等重点人群康复工程。

  4.加强慢病综合预防。继续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稳步扩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策略,加强慢性病高危人群发现和预防性干预工作,开展高血压、糖尿病等基层综合防控。以心脑血管疾病、癌症、尘肺病早期筛查干预为切入点,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业务融合。开展重点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工作。健全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报告和慢性病监测制度。建立精神障碍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政策,逐步健全精神障碍患者评估筛查体系和基层康复体系。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心理服务网络,搭建心理服务平台,提升服务能力。完善职业病防治法规标准体系。加强尘肺病等职业病救治保障。

  5.加强传染病防治防控。加强新冠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结核病等重大传染病防控,全面落实检测、预防、筛查、救治救助等各项防治措施,努力控制和降低传染病流行水平。动员全社会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针对重点群体加强宣传,推广有效的干预措施,切实降低艾滋病发生率。推进消除麻疹、维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等工作,巩固消除疟疾成果。强化寄生虫病、饮水型氟中毒、氟骨症等地方病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

  6.提升重大疫情救治能力。加强国家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建设,提高重大疫情快速反应能力,有效提升危急重症患者治愈率,降低死亡率。建设永久性大型集中隔离点及方舱医院;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城市传染病救治网络,扩大传染病集中收治容量,强化物资储备,适度预留应急场地和改造空间。全面改善县级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平战转换能力,筑牢疫情救治第一道关口。
 

 

  (四)持续加强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1.优化医疗资源布局。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政办〔2020〕46号)和《河南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快市级“四所医院”建设的通知》(豫卫规划〔2021〕11号)精神,积极推进市级“四所医院”(一所综合医院、一所中医院、一所妇幼保健院和一所儿童医院,并全部达到三级)建设,到2025年底,市级“四所医院”全部建成并达标。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编制新乡市医疗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构建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医院为主体的医疗服务体系。优化城市医院空间布局结构,促进城市医疗资源均衡发展,引导中心城区医疗资源向郊区等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基层延伸、转移。根据省委、省政府要求,重点加强儿童、妇产、精神、传染病、肿瘤、老年、护理和康复等专科医院建设。鼓励公立医院资源过剩的地方,积极稳妥地将部分公立医院转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实现医共体内部协同发展,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全面推进社区医院建设,提升社区医疗服务能力。

  2.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在支持新乡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建设好河南省精神医学中心的基础上,按照《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设置标准》,争创国家精神区域医疗中心,支持设置康复园区,打造我市卫生健康领域核心竞争力。依托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建设省级儿童救治中心和中国胸痛中心联盟命名的省级心血管救治中心;依托市中心医院(市肿瘤医院)建设省级肿瘤诊治中心和国家脑卒中防治工作委员会命名的卒中中心;依托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建设豫北眼科诊疗中心和口腔医学中心;依托市第一人民医院建设省级呼吸重症和肾病与血液净化区域中心;依托市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华北烧伤救治中心。依托新乡市精神病医院大力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工作,促进医院提档升级,提升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能力水平。将新乡市康复医院定为“示范康复医院”,加强康复服务工作宣传,加大康复医疗相关政策和业务培训,提升服务能力;积极推进和支持河南省荣军医院创升三级,提升服务能力水平。以建设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为抓手,积极推进县级人民医院提质升级,加强区域卒中、胸痛、创伤、新生儿危重症和孕产妇危重症救治中心建设。加强区域医疗服务能力评估,合理规划各类医疗资源布局,促进资源共享利用。按照区域服务人口调整设置三级医疗机构,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到2025年,全市三级公立医院达到20所,在原有三级医院的基础上,市级增加6所,每个县(市)至少有一所三级医院。
 

  3.夯实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县级“三所医院(1所综合医院、一所中医院、1所妇幼保健院)”建设,实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建设标准化,实现每个县(市)都有一所公立的综合医院、一所公立的中医院和一所公立的妇幼保健院。每个乡镇或街道办事处都有1所标准化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设置1所标准化的村卫生室。

  加强城市医院对县乡医疗机构的对口帮扶,实现对口支援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全覆盖。发挥县级医院在县域医共体中的龙头作用,加快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照县乡一体化、乡村一体化原则,加强县级医院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提高基础设施和信息化水平,提升常见疾病基层首诊能力、急危重症识别转诊能力、下转患者接续服务能力、慢性病健康管理能力、传染病防控救治能力。持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重点支持乡镇中心卫生院提质升级,2025年底每个县(市)2-3所、区1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或接近二级综合医院水平;支持薄弱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标改造,推进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急诊抢救、传染病救治、二级以下常规手术、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公共卫生服务和健康管理能力,提升基层传染病筛查、防控和救治水平,落实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双网底功能。努力打造优质高效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基层疫情防控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或发热诊室(感染性疾病门诊)建设;扎实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稳定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全面推进“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
 

  4.提高妇幼健康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三级预防措施,推进婚前医学检查、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全覆盖,加大产前筛查诊断和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力度,有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进一步提高孕产妇、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继续保持较低的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加强孕产期全程服务和高危产妇专案管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保障母婴安全。加强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提高妇女、儿童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提高妇幼健康水平。
 

  5.加强医疗服务管理。建立健全医疗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医疗服务监管法规制度,加强对医疗服务行为、质量安全和机构运行的监测监管。进一步完善医疗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严格落实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全面实施临床路径管理,规范诊疗行为。提高临床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行责任制整体护理服务模式,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实施遏制细菌耐药国家战略,以抗菌药物为重点推进合理用药工作,加强处方监管,提高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有效性。完善医院感染预防和控制体系,落实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制度,严控院内感染。规范临床用血管理,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血水平,保障血液安全。
 

  (五)以中医药传承与创新为重点,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

  1.强化公立中医医院建设。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县级以上政府都要办好至少1所公立中医医院。强化市中医院建设,改善市中医院基础设施条件,着力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力争达到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水平,整体实力跻身全省前列。加大县级中医医院业务用房和设备投入,力争完成卫辉市中医院新址搬迁建设任务,县级中医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培养2-3所县级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院水平。建设以市中医院为龙头、县级中医院为骨干、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馆为基础、覆盖全民和全生命周期的基本中医药服务体系,提供融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和康复于一体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承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遴选1-2个有传承历史的中医医院建设市级中医药文化传承宣传教育基地。建立健全以中医特色和基础管理为核心的中医医院管理评价和绩效考核制度。

  2.深化基层中医药工作。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行动计划,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所有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建有中医馆,中医医师配备达标,25%以上建成示范中医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诊疗量达到诊疗总量的30%。继续开展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将2-3个县(市、区)建成国家或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

  3.促进中西医结合工作。以提高临床疗效为目标,开展重大疑难疾病及传染性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实现优势互补、联合攻关,形成一批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促进中西医临床协作机制建设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医药工作,实现所有市级和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全部建立标准化中医科、中药房,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创建2个综合医院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强化院内中西医科室临床协作,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内涵。推进新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建设项目,打造我市中西医示范单位;举办全市西学中培训班,鼓励中、西医相互学习、取长补短,支持非中医类别医师学习、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和技能。

  4.大力发展社会办中医。鼓励社会资本优先举办儿科、精神(心理)科、妇科、外科、骨伤、肛肠等非营利性中医专科医院,发展中医特色突出的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和护理院。进一步精简审批条件、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鼓励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中医诊所,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到2025年,非公立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中医服务量力争达到20%。

  5.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完善中医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和评审评价体系。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三级中医医院要充分利用中医药技术方法和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危急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中医诊疗服务能力和中医优势病种的中医门诊诊疗服务能力与研究能力。二级中医医院要不断提高区域内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精神疾病的中医诊疗能力和急危重症的抢救能力。强化中医医院重点特色专科建设,到2025年,建成以市中医院为牵头医院、县级中医院为协作医院的省级区域中医骨伤科诊疗中心,打造全国一流的颈肩腰腿痛治疗中心。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创新中医医疗机构服务模式,鼓励中医医院开展诊疗模式创新,探索完善中医综合治疗模式、多专业联合诊疗模式,融医疗、养生、康复、预防保健为一体的医院发展模式,构建涵盖医院、社区、家庭的全方位服务模式。抓好中医医联体、医共体建设。支持市中医院牵头组建新乡市中医医联体,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共体,强化市中医院对基层中医药服务的指导帮扶。开展中医联合体、县乡中医药服务一体化、医师多点执业等工作,在分级诊疗中进一步发挥中医药的作用。依托各级中医医院在基层大力推广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

  (六)充分调动挖掘社会力量,加快建设发展健康服务产业

  1.大力发展社会办医。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健康服务业,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推进非营利性民营医院和公立医院享受同等待遇。放宽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的准入领域和服务领域要求,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令禁止的领域,都要向社会力量开放。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农村、边远地区、城市新区、城乡结合部等资源相对薄弱地区举办医疗机构。优先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康复、养老、老年病、精神、儿童、中医(中西医结合)、护理、临终关怀等社会急需的健康服务机构、特需医疗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走专业化、高端化、精细化路子,重点发展专科医院和高端医疗提升服务质量。鼓励社会资本做大做强,举办高水平、规模化的大型医疗机构或医院集团。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力量以合资合作的方式共同举办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满足群众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2.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健康服务业。健全以社区为依托,预防保健、医疗救治、康复护理并重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业务协作机制,鼓励开通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预约就诊绿色通道,协同做好老年人慢性病管理和康复护理。增强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优先优惠医疗服务的能力。推动中医药与养老结合,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和养生保健优势。鼓励建设医疗和养老机构结合体。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设置养老床位。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日常护理、慢性病管理、康复、健康教育和咨询、中医养生保健等服务的能力,鼓励医疗机构将护理服务延伸至居民家庭。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置医院、医务所(室),发挥医保支撑作用,实现医养一体化。推动开展远程服务和移动医疗,逐步丰富和完善服务内容及方式,做好上门巡诊等健康延伸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建成一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推进中原康养中心建设(市第四人民医院搬迁)满足老年人医疗、康复、养护等多元需求的国家级医养融合示范基地,推动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向前发展。
 

  3.大力开发健康食品和药品。推行“企业+基地+农户”、“企业+基地+合作社+农户”等模式,挖掘我市有机小麦、富硒大米、金银花、药用山楂、树莓等本地特色产品,深度加工,形成产业。建设豫北中药材种植及旅游观光基地,加强百泉药交会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推进产学研相结合的医药、保健品创新体系建设, 加大对我市传统中草药的药用和营养成分、防病、治病、保健功效的基础分析和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全面实现产业化。

  4.倡导积极健康的户外运动和体育健身。组织小型化、多层次的山水游、乡村游、红色游、采摘体验等,亲近自然,开展赏心悦目的健身活动。无偿(或低偿)开放学校、单位的体育设施,引导居民参加体育锻炼。

  5.发展健康咨询。培育专业化健康教育、培训以及营养、疾病等方面咨询机构。鼓励举办各类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在线健康教育、健康知识宣传、网络诊疗咨询等新型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文化传播与交流,支持创作健康文化精品,举办健康促进论坛、群众性健康文化活动,培育发展健康文化产业。加强各类社会公益性健康教育平台建设。

  6.发展健康地产。引导、支持老年地产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住宅、老年公寓等老年生活设施建设,鼓励在新建、改建居民小区中,开辟健康场所、游乐场所、医疗服务、养生保健项目,以及老幼共乐园,既完善服务功能,提高居住品位,又能同步提升房产价格。

  7.大力发展健康金融业。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健康保险机构,鼓励重大疾病保险、特定疾病保险等与基本医保相衔接的健康保险产品以及长期护理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医疗责任险等多样化保险产品供给。探索建立政府、社会、个人多方筹资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引导社会资本设立或参与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

  (七)以推进“郑州都市圈、长封一体化”建设为龙头,打造医疗健康服务共同体

  1.推进“郑州都市圈”一体化建设,扩大优质医疗健康服务供给。根据区域疾病谱和重大疾病临床需求,以建设呼吸、中医、神经、肿瘤、儿童和心血管等区域医疗中心为重点,推进市级“四所医院”建设并达到三级,“十大专科”达到省级重点临床专科水平,强化县级“三所医院”建设,依托县(市)综合医院建设独立的公共卫生医学中心(科),每个县(市)要有一所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达到三级水平,县(市)人民医院达到三级医院胸痛中心、卒中中心、创伤中心标准。

  建设中西医结合“旗舰医院”和中医药特急医院,构建预防、保健、治疗、康复和科研于一体的中医药传承创新体系。以提高公共卫生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为重点,加快完善公共卫生应急机制,打造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加快市县级疾控中心标准化改造,健全多渠道疫情监测和快速反应体系,加强疾控人才队伍建设。健全重大疫情救治体系依托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新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构建市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和市级平战结合传染病救治网络。强化传染病、慢性病、地方病防控,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底,建立上下联动、防治结合的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同。

  强化区域公共卫生联防联控,完善都市圈重大疫情联防联控机制,构建区域一体化卫生应急和联防联控综合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公共卫生数据共享互换。强化医疗资源调配、应急物资共济、治疗方案共享、用血应急保障、健康通行互认等机制,加强重大疫情信息互通和会商,联合开展重大传染病跨区域追踪溯源。加强120急救网络体系对接,健全联合救援、病人转运快速通道,实现急救信息共享和急救网络联通。持续深化城市医联体和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支持高水平医疗机构在新乡设立分中心、分支机构、“一院多区”,以肿瘤、神经、心血管、儿科、呼吸和创伤等专科为重点,向资源薄弱的县(市、区)延伸,推动都市圈内优质资源扩容下沉,促进梯次配置;建立区域内居民在医疗联合体范围内就医的绿色通道,实现区域医疗服务一体化。支持都市圈医学研究机构、高校院所加强协作,共建医疗健康研究、临床实践和成果转化平台,联合开展重大健康科技项目攻关。

  促进都市圈卫生人才互动,发挥高水平三甲医院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全科医生培养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加强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联合培养和有序流动。共建区域医疗卫生专家库,实现专家资源共享。推动健康数字化发展,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都市圈医疗卫生大数据开放共享。加强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病历跨地区、跨机构互通共享和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等检查结果互认,大力发展远程医疗协作、“互联网+医疗健康”等多种方式,逐步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

  2.支持“长封一体化”建设,完善两地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按照补短强弱的原则,补齐两地医疗卫生服务短板,共同搭建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点推进封丘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妇幼保健院搬迁,积极推进长垣市人民医院、中医院新院区建设,同时加强长垣市人民医院、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服务能力提升,以及长垣市精神病医院、封丘县疾控中心的迁建。

  探索同城医疗合作模式。推动两地医疗信息电子档案共享和疾病监测、病毒溯源等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完善两地医疗机构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和双向诊断合作机制。加快完善相互连通公共卫生应急机制,共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构建区域一体化卫生应急和联防联控综合信息平台、疾控机构与医疗机构数据交换平台,推动急救信息共享和网络联通,搭建“健康长封”智慧综合管理信息平台。
 

  (八)以基层人才培养为重点,加快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1.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建立健全以“5+3”为主体、“3+2”为补充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夯实五年制临床医学、中医学教育基础地位,提升医学生解决临床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快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加强全员继续医学教育,健全终身教育学习体系,建立健全质量评估与认证制度。

  2.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完善定向医学生培养政策。全面加强全科、儿科、妇产科、精神科、病理、老年医学、公共卫生、护理、助产、康复、心理健康等紧缺人才培养,统筹推进公共卫生、药学、护理、康复、医学技术等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医务人员传染病防控和卫生应急技能定期培训制度,重点加强医院非传染科医务人员和基层卫生人员的培训。

  3.大力培养和集聚高端医学人才。坚持为我所有和为我所用并重,创新人才引进机制,畅通人才引进渠道,大力引进高层次急需人才,集聚一批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引领学科发展的领军人才,一批医学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研究水平国内领先的创新团队。

  4.完善人才使用、管理和评价机制。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人事薪酬制度和人才评价机制,允许医疗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健全基层及紧缺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完善职称晋升办法和人才准入、评价标准,创新人才使用机制,提升行业职业吸引力。 (九)优化“一老一小”服务,促进人口均衡健康发展

  全面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着力解决“一老一小”照护问题,多渠道、多领域扩大适老健康服务供给,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1.促进人口均衡发展。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增强生育政策包容性,促进生育政策与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切实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释放生育政策潜力。完善幼儿养育、青少年发展、老人赡养、病残照料等政策和产假制度,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建立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积极推动健康家庭建设,传播健康理念,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完善市、县、乡三级面向家庭的优生优育宣传指导服务网络。落实人口监测统计调查制度,密切监测生育形势,加强出生人口监测预警。

  2.加快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强化政策引导和统筹引领,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性,大力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优先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制定整体解决方案,细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培养人才、综合奖补、融资支持等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机制,推进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加强人群密集区域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支持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提供普惠托育服务。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发挥和完善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发挥综合效益。遵循婴幼儿发展规律,加强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化、规范化建设。

  3.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老年医疗健康服务网络,加强老年医院、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和综合医院老年医学科建设。鼓励医疗资源丰富的县(市),将部分公立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医院、康复和护理医疗机构。全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院均要设立1个老年医学科和康复医学科,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床位占比。加快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大力发展医养结合,支持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设立失能老年人护理床位。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融合发展。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

  4.增强老年健康服务能力。采用老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健康知识。充分发挥家庭医生(团队)作用,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签约服务,推动老年人规范化健康管理覆盖率持续提升。关注老年人心理健康,实施积极的预防和干预措施。重视老年综合评估和老年综合征诊治,完善老年疾病诊治服务机制,实现老年医疗服务多病共治。创新服务模式,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精细化、人性化的医疗服务。落实老年人医疗服务优待政策,着力解决老年人在看病就医中运用智能技术困难问题,构建适老化就医环境。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十)以互联互通共享为重点,全面提升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水平

  1.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平台建设。建设和完善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全生命周期电子健康档案库、全员人口数据库,建立和完善全民健康信息专用网络和市、县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推动各级医疗机构与省、市、县对应平台的对接,实现全行业互联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推动健康医疗信息基础资源大数据以及跨行业、跨区域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开放共享,加强健康医疗信息的挖掘和统计分析,逐步推进综合管理、疾病预防、临床医学研究、医疗服务、医疗保障、健康管理等数据示范中心建设,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发展应用。

  2.推动“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鼓励医疗卫生机构应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拓展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构建覆盖诊前、诊中、诊后的线上线下一体化医疗服务模式。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发展互联网医院,运用互联网技术提供安全适宜的医疗服务,在线开展部分常见病、慢性病复诊。建设远程医疗服务信息系统,实现分层级、跨地域、公平有序的远程医疗服务。创新“互联网+”公共卫生服务,推动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在线查询和规范使用,加强对传染病等疾病的智能监测,提高重大疾病防控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优化“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促进家庭医生服务模式转变,改善群众签约服务感受。

  3.提高智慧便民惠民服务水平。加快推进智慧医院建设,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二级以上医院普遍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候诊提醒、检验检查结果查询、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逐步开展移动护理、生命体征在线监测、智能医学影像识别、家庭监测等服务。依托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开发全市统一的全民健康APP平台,为公众提供就医导航、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查询、健康教育、公共卫生信息发布以及个人事项的在线办理等医疗健康服务,并逐步将免疫接种、卫生监督、生育服务登记、职业健康管理等涉及公众健康信息和便民服务应用纳入平台集成管理,不断提高医疗健康信息服务可及性和公平性。

  4.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依托现有资源建设一批心脑血管、肿瘤、老年病和儿科等临床医学数据示范中心,集成基因组学、蛋白质组学等省级医学大数据资源,构建临床决策支持系统。推进基因芯片与测序技术在遗传性疾病诊断、癌症早期诊断和疾病预防检测方面的应用,加强人口基因信息安全管理,推动精准医疗技术发展。围绕重大疾病临床用药研制、药物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等需求,建立药物副作用预测、创新药物研发数据融合共享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业务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国家免疫规划、网络直报、网络化急救、职业病防控、公共卫生风险预警决策等信息系统以及移动应急业务平台应用功能,推进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和检验检疫机构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全面提升公共卫生监测评估和决策管理能力。

  (十一)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提高全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1.加强卫生健康法制建设。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立法和标准制定工作,逐步健全与我市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相适应的地方卫生健康法规体系。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维护卫生健康法规规章体系的协调性、一致性。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为着力点,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建立和完善卫生健康领域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继续取消、调整、下放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实现行政审批“一站式办理”,推行网上审批,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能,实现卫生健康行政审批公开、透明、高效、便捷。

  3.强化全行业综合监管。加强监督体系和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一步整合优化卫生监督执法资源,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单位自管、行业自律、社会参与的原则,建立体制规范、权责统一、性质明确、定位准确、机制灵活、保障有力的卫生综合监督执法体系。重点加强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和安全、医疗卫生机构运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卫生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行业秩序和健康服务业监管。创新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发挥信用机制、信息公开机制、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法联合惩戒体系,推进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十二)创新爱国卫生运动,提高社会健康综合治理能力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动员,丰富工作内涵,创新方式方法,全面改善人居环境,高质量推进爱国卫生运动,加快形成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有效保障人民群众健康。

  1.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深入推进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行动,全面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城市清洁和更新行动,加强重点场所和薄弱环节环境卫生治理。全面推进餐饮业“明厨亮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深入开展病媒生物防治工作,加强农贸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建设,确保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推动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农村延伸。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城市、县城全面消除旱厕,推进旅游厕所提档升级。强化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加强城市二次供水、直饮水的监测管理。加强病媒生物防制,消除病媒生物孳生环境,控制病媒生物性传染病。

  2.深化卫生城镇创建。积极推进卫生城镇创建,优化评审流程,实施城乡联动、县域同创,全面提升城乡公共卫生环境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完善卫生城镇监督管理机制,加强技术指导和动态监管,建立抽查评价制度和常态化退出机制。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展评审工作,提升工作效率和监管水平。持续开展卫生村、卫生先进单位、卫生居民小区等创建活动。到2025年,国家卫生县城覆盖率要达到70%,省级卫生城市、县城全覆盖,省级及以上卫生乡镇比例不低于55%。

  3.加快健康城市建设。将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加快建设适应城镇化快速发展、城市人口密集集中特点的健康城市。积极开展健康影响评价评估制度建设试点工作,将健康新乡建设核心指标纳入健康城市评价体系,实施健康城市建设动态评价,促进健康城市建设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衔接。制定健康细胞建设标准,规范评价流程,加快推进健康乡镇、健康村庄等健康细胞建设。大力倡导“无疫小区(村组)”建设,筑牢基层社区(村庄)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4.开展控烟工作。实施健康中原行动控烟专项行动,以健全公共场所全面无烟法规、加强青少年控烟、完善戒烟服务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无烟学校等无烟环境建设,持续提高全面无烟法规保护人口比例。

  5.普及健康绿色生活方式。全面实施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专项行动、健康知识教育普及行动,积极推进五星健康文明家庭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新时代校园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全民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改善人居环境,养成卫生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普及“光盘行动”,推广公勺公筷和分餐制。积极推进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创建等行动,引导群众践行绿色环保生活理念。完善城镇慢行系统,加快构建绿色低碳交通体系,倡导绿色出行。

  6.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加强爱国卫生工作体系建设,健全各级爱国卫生工作机构,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学校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爱国卫生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专兼职爱国卫生人员队伍。加快爱国卫生与基层治理工作有机融合,依法加强村(居)民委员会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网格化管理。推广爱国卫生运动创新实践基地建设、“一科普六行动”、“全城清洁”行动、周末大扫除等,倡导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推动爱国卫生运动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提升基层社会健康管理水平。完善落实长效管理机制,改进考核评价方法,巩固创建成果。加大爱国卫生运动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爱祖国、讲卫生、树文明、重健康的浓厚文化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健康中原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十四五”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纳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纳入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在用人制度、分配制度、业务管理制度上下功夫,积极探索改革经验,不断完善,逐步推广。建立健全监测评价机制,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牵头制定规划任务分工方案和监测评价方案,并对规划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年度监测和中期、末期评估,监督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研究解决对策,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二)完善保障机制。建立稳定的公共卫生事业投入机制,强化政府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保障责任,建立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全面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的投入政策,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投入倾斜力度,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探索由医联体统筹管理和使用。进一步建立服务中医药稳定发展的投入机制。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推广“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经验,逐步理顺各级医疗机构和各类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远程医疗、家庭病床、居家护理、签约服务等医疗服务价格。鼓励社会力量加大对卫生与健康事业的投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进一步减轻个人就医经济负担,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建立结果导向的健康投入机制,开展健康投入绩效监测和评价。

  (三)优化发展环境。加强正面宣传和典型宣传,增强社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普遍认知,大力宣传卫生与健康法律、法规、政策和改革发展成效,动员各部门、社会各界、广大群众参与和支持,营造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切实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树立卫生健康行业和医务人员良好社会形象。开展卫生健康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医务工作者、广大群众的卫生与健康法制观念。建设保护医务人员正常执业的法制环境,依法打击涉医违法行为。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加强卫生健康文化建设和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建设卫生健康文化宣传基地和文化推广平台。

  (四)强化协调推进。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目标,落实各项任务,保证规划有效实施。财政部门加强经费保障和监督,不断完善各项保障政策。人力资源部门指导卫生健康部门做好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规划、住建等部门积极支持卫生健康部门做好重点项目规划建设。民政部门与卫生健康部门共同推进医养结合工作。其他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协助卫生健康部门实施规划。加强预防保健和健康教育工作,切实加强社康中心、疾病控制、妇幼保健机构的配套设施建设,改善业务工作条件,扩大服务项目,充分发挥中心指导作用。

  (五)完善监管体制。切实加强对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及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对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的监管,完善医疗卫生服务标准和质量评价体系,健全医疗卫生服务质量监测网络。建立信息公开、社会多方参与的监管制度。鼓励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个人对政府部门、医药卫生机构和相关体系的运行绩效进行独立评价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推动依法行政、依法行医,加快依法办事进程,构建有利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法制环境。

  (六)加强队伍建设。实施素质工程,营造有利于业务创新的外界环境。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加大稳定、吸引、培养、使用人才的工作力度,改善人才成长环境,加强人事制度改革和构建人才激励机制,促进各类卫生健康人才的发展,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深入开展医德医风和卫生健康文化建设,促进医务工作者依法从医、廉洁从医,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等制度,维护良好的服务秩序。同时,各机构要转变工作理念,切实增强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的宗旨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能力,提升服务质量,努力塑造卫生健康行业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