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范围】:放置于妇女子宫内用于避孕
【使用禁忌症】:
(1)妊娠或可疑妊娠。
(2)生殖器炎症,如外阴炎、脓性白带、急性或亚急性宫颈炎和急慢性盆腔炎等。
(3)有严重全身性慢性疾患,如心率衰竭、严重贫血、出血性疾患、及各种疾病的急性期等。
(4)在近3个月内患子宫内膜炎或感染性流产。
(5)生殖器有畸形,如双子宫、子宫纵隔、双角子宫等。
(6)确诊或可疑有子宫、宫颈有恶性病变,包括有可疑或有异常涂片。
(7)不明原因异常生殖器出血。
(8)宫颈狭窄或重度子宫脱垂。
(9)人工流产后出血多或疑有妊娠组织物残留可能者,不能于人工流产术后放置。
(10)产后检查时(42-70天),恶露未净或会阴伤口未愈者,不能于产后检查时放置。
(11)产时、剖腹产时有潜在感染或出血可能者,如胎膜早破、产程过长、重度妊娠症、产前出血、羊水过多或双胎史等,不能于产时胎儿娩出后放置。
(12)有宫外孕史或葡萄胎史2年内者。
(13)剖宫产疤痕愈合不良、宫颈管弯曲,通过lUD有困难者。
(14)性传播性疾病的高危对象不宜放置。
(15)易并发感染的疾病,如白血病,糖尿病,艾滋病及接受慢性激素治疗者,不宜放置。
(16)对铜过敏者或铜代谢紊乱,如wilsons病(肝豆壮核变性),不能放置ICD。
【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
(1)给予术后宣传教育,两周内禁欲房事及盆浴。
(2)放置后应定期到受术单位随访检查,术后第3、6、12、个月各检查一次,以后每年复查一次,直到节育器停用。
(3)应向妇女说明放置后经量可能减少,少数妇女月经周期可能推迟数天属正常情况,但如闭经、明显腹痛、月经淋漓不净,易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