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的程序和办法,新乡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审查工作定于9月5日在新乡学院医学院(新乡卫生学校南校区,和平大道南卫滨区新原路41号)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报考上述岗位并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请按要求时间于2020年9月5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到新乡学院医学院(新乡卫生学校南校区,和平大道南卫滨区新原路41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请携带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业资格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职称证(有要求的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或人事代理合同)等,留学回国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验的还需出具工作经历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同时提交报名时从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新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三、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与确认的人员,交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和面试须知。
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如果某岗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数形不成竞争,该岗位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四、各岗位均采取专业命题答辩方式进行。
五、没有及时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丢失的考生,请于2020年9月1日9:00至9月6日18:00期间,登录新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xx.lss.gov.cn)“网上报名考试”系统自行打印表格(面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使用)。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乡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