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卫辉市卫健委申请,依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及《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市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方案的通知》(新卫医〔2017〕51号),新乡市卫健委二级甲等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16名专家于2019年12月3—5日对卫辉市人民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医院现场评审。评审结果达到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二级甲等医院条款要求,公示如下:
(一)基本条款:A条款23.63%;B条款65.78%;C条款92.26%。
(二)核心条款:A条款24.24%;B条款72.73%;C条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