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可及性,使公众更方便快捷地获得机构信息,增强群众获得感,现将经县级卫健部门核准的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公示如下(见附件),未公示的村卫生室(所)不再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附件: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卫滨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红旗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牧野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高新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经开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凤泉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平原示范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西工区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辉县市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卫辉市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封丘县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获嘉县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新乡县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延津县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原阳县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村卫生室信息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