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新卫复字〔2019〕27号 签发人:薛祖立
办理结果:C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
第307号提案的答复
白素平委员:
感谢您对全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的《关于加强社区医疗、养老基本条件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的提案收悉。我委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和专家对该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面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根据老年人的健康特点及服务需求,实施医养结合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选择,也是促进健康老龄化必然选择。您在提案中提到的完善社区医院诊疗条件,满足老年人护理需求、医疗服务需求的建议,也正是我们努力的方向,我们将充分采纳您的有关建议,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所做的工作
为解决老年人看病难问题,新乡市探索推出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议合作,利用社区医疗服务资源开展了医养结合,向老年人开展送餐服务、生活照料、上门义诊、清洗衣服等活动。自2015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医养融合试点以来,全市已建成29所医养融合机构。通过“12349”居家养老管理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单位,对诸多涉及养老服务、养老消费相关企事业单位调研,从资源整合、异业联盟和为老积分共享让利设计等入手,创新市场运作思路,整合社会涉及为老服务各方资源,实现政府主导、异业联盟、盘活市场,动员和激励了全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养老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2012年4月27日,新乡市首创的“12349”居家养老网络服务中心成立,并积极拓展“12349”养老服务功能,依托“12349”养老信息服务平台努力构筑10分钟社区养老覆盖服务圈。2015年,“12349”服务网点覆盖全市,2017年“积分养老机制”被列为省委改革办的重点改革项目之一,并入选中央改革办《改革案例选编》。中央、省、市的20多家媒体对我市积分养老机制进行了集中采访。
二、当前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新乡市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在服务对象范围上,处于以失能老人、孤寡老人等传统的服务对象为主向将所有老年人口纳入服务范畴的扩张阶段;在服务内容上,处于以简单生活服务为主向专业化、多元化、标准化服务的发展阶段。在提供服务的主体上,处于以政府提供服务为主向联合各方社会力量延伸服务的过渡阶段。
随着医改的深入,基层医改各项政策和运行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但是,随着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养老服务需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承担分级诊疗方面还存在着医疗服务能力欠缺问题;在提供签约服务方面还存在着人力紧张等问题。
三、下步措施
一是落实养老服务机构医疗政策。积极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转变服务模式,主动为失能、半失能和独居老人提供上门服务,开设家庭病床。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开展护理、康复等服务,重点推进供养型、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模较小的养老机构可与周边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合作开展医疗服务,实现医疗资源共享。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已取得执业许可证并符合申请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条件的,经审批可优先纳入定点范围。养老服务机构所办医疗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后,其收养人员中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支付。要进一步优化医疗保险报销程序和结算方式,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探索推进长期护理保障制度的建立。
二是加强对各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实施准入和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疗卫生服务。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支持有相关专业特长的医师及专业人员在养老机构规范开展疾病预防、营养、中医调理养生等非诊疗行为的健康服务。
三是提高机构的服务水平和能力。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卫生服务技术人员培训,着力提升门诊医疗服务能力,有针对性的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的咨询、诊断和治疗能力;提升急诊急救能力,加强急诊、院前急救、应急能力建设;加强住院能力建设,开展与机构人员资质、技术准入、设施设备相适应的住院、手术、分娩等服务;提升中医药和康复服务能力,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开展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突出中医药文化特色;提高检验检查服务能力,合理配置和更新必要的设施设备,开展常规检验和心电、超声、X线影像等检查服务。将“医养结合”居家、巡诊与签约服务相结合,依托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医保统筹与大病报销制度,建立服务团队,制订综合服务标准,规范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与养老照料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连续、一体、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
2019年7月8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03732087918
联系人:盛作乾 邮政编码:453000
抄 送:市政协提案委(2份),市政府督查室(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