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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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部分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概况 

一、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职责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关内设22个职能科室和新乡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新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新乡卫生学校、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乡市直机关医院、新乡市结核病防治所、新乡市医学会、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新乡市健康教育所、新乡市120急救指挥中心、新乡市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新乡市中心血站等21个归口预算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国民健康、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法律法规、政策、规划。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监督实施卫生健康技术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国家及省市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七)监督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采供血机构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监督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中医管理工作,拟订全市中医药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

(十二)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市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市中医药工作领导小组、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市保健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完善落实计划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省、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本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本市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新乡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传染病总体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落实国境卫生检疫监测传染病目录。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与新乡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口岸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合作机制、传染病疫情和公共卫生事件通报交流机制、口岸输入性疫情通报和协作处理机制。

4.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2)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对获得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并对其餐饮具进行卫生监督抽查,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依法查处并及时通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集中消毒餐饮具的索证管理和抽样检验,监督餐饮服务单位禁止使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不合格的餐饮具,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食品安全事故中受伤害人员做好应急医学救援和流行病学调查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调查结果。

5.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6.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责分工。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拟订职业病防治规定及规划。

二、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和二级单位预算。具体单位是:

1.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委机关本级

2.新乡市卫生计生考试中心

3.新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

4.新乡卫生学校

5.新乡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新乡市市直机关医院

7.新乡市结核病防治所

8.新乡市医学会

9.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10.新乡市中心医院

11.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12. 新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13.新乡市第三人民医院

14.新乡市妇幼保健院

15.新乡市中医院

16.新乡市传染病医院

17.新乡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18.新乡市红十字会

19.新乡市健康教育所

20.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

21.新乡市爱国卫生运动事务中心

22.新乡市中心血站 

第二部分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收入总计384978.63万元,支出总计384978.63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入增加7475.78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一是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增加,基本支出收入增加,二是2021年医疗卫生项目增加,项目收入增加;支出增加7475.78万元,增长1.98%。主要原因:2021年医疗卫生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收入合计38497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1827.4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收费60.70万元;单位其他收入357772.04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支出合计38497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14.27万元,占3.33%;项目支出372164.36万元,占96.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21827.4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5733.92万元,下降20.8%,主要原因:基本支出中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21827.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2888.33万元,占13.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1.1万元,占14.02%;卫生健康支出15878.05万元,占72.74%。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我委《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我委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部门管理项目安排支出1200万元,为2020年抗疫特别国债支出1200万元。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93.61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20 年增加10.96万元,增加13.26%。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2021年没有因公出国(境)计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2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20年增加18万元,主要原因:新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1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7.54万元,主要原因:我部门压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预算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1.3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虽然我部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不断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由于2021年业务增加使预算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28.2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1935.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37.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869.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28.43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委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委共有车辆15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应急保障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4辆,其他用车7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各单位中的一般公务用车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7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83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1、我委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共有17项,主要是:提前下达2021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项目2096.50万元、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项目3466.50万元、提前下达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项目23099.35万元、提前下达2021年计划生育转移支付资金项目5100.70万元、提前下达2021年重大传染病防控经费项目1951.60万元等;我委将按照《预算法》等有关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分配前期准备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财政部门提出资金分配意见,根据有关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公开等相关工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