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新乡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1-07-07
次浏览
分享到:

  项目概况

  新乡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工程的供应商应在(新乡市华兰大道与牧野大道十字口南100米电子信息科技园513室)按要求获取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RD2021061号

  2、项目名称:新乡市公共卫生救治中心智能化建设项目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最高限价: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注: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6、采购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及保修,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包含安防控制系统、室外安防系统、与院内各个建筑内的监控探头的对接、连接等的购置、安装、验收。安防控制系统应具备与医院现有已安装的安防设备的兼容性,预留公安机关监控系统接口。

  7、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接采购人通知60日历日内完成。

  8、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达到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质量保证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如因质量问题导致的维修,保修期顺延。

  9、安全控制目标:无人员伤亡事故。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该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磋商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并具有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本项目开标近期(近六个月其中一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财务要求:磋商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任意一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内容必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其附注等内容)或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

  (5)缴税及社保:磋商供应商须提供开标时间前最近六个月(任意其中一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有效的依法缴纳或依法免缴社保费证明。

  (6)信誉要求:磋商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进行信用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磋商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

  (7)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合同金额达到130万元及以上安防工程的类似业绩一份(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9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在新乡市华兰大道与牧野大道交汇处电子信息科技园5楼513室

  3、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08: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科隆大道21号新乡市传染病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7月13日上午08: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新乡市科隆大道21号新乡市传染病医院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5、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乡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新乡市科隆大道21号(新乡市传染病医院)

  联系方式:杨勤伟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荣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高新区莲花街316号龙鼎创富中心3号楼7层26号

  联系方式:李现峰 15637388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现峰

  电   话:15637388801

  发布时间: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