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残疾人联合会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细则》的通知(豫残联〔2020〕35号)和《河南省残疾人残疾类别等级评定工作规程》(豫残联〔2017〕128号)文件要求,经县级残联和县级卫健委提出申请,市残联和市卫健委核准,拟增加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为红旗区残疾评定机构,新乡市共济精神病医院为辉县市残疾评定机构,卫辉市中医院为卫辉市残疾评定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0日
监督电话:市残联 3361773
市卫健委 2024511
特此公示。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