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原阳县卫生健康委申请,依据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按照《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实施细则》及《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乡市二级甲等医院评审方案的通知》(新卫医〔2017〕51号),新乡市卫健委二级甲等医院评审领导小组组织17名专家于2022年9月14日-16日对原阳县中心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医院现场评审。评审结果达到了《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年版)》二级甲等医院条款要求,公示如下:
一、基本条款
A条款20.19%;B条款64.85%;C条款94.76%;D条款5.24%;E条款6.36%。
二、核心条款
A条款21.21%;B条款72.73%;C条款100%。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