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爱卫发〔2009〕9号)、《河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新政〔2008〕7号)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拟在新乡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服务的机构的自愿性申请,经对服务机构的资质情况进行核查,现对以下1家公司进行公示,以方便我市需要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市场服务时参考。欢迎全市有关单位和个人就在我市提供病媒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向市爱卫办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73--3033696),共同做好全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辉县市净万家有害生物防控服务部。公司场所:河南省新乡市辉县市百泉镇南关村168号(二楼)。公司法人:姜景利。
此公示有效期一年,自2023年3月2日至2024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