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延津县中医院二级甲等医院 现场复审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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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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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医医院评审暂行办法》,新乡市卫健委组织评审专家组于2024年12月9—10日对延津县中医院进行了二级甲等现场复审。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延津县中医院符合二级甲等中医医院评审标准。

  现将等级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从2024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联系新乡市卫健委中医科,电话:0373-2029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