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22年版)》(豫卫医〔2022〕20号)文件要求及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辉县市人民医院等级复审、评审的申请,现向社会公开征询参评医院2021至2024年期间是否存在违反实施细则前置要求的情况(具体条款见附件)。如有异议,请书面向市卫生健康委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及逾期不予受理。
时 间:2025年2月11日至2月19日
电 话:0373—2024511
电子邮箱:xxwsjyzk@163.com
通讯地址: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56号新乡市卫生健康委(邮编:453000)
附件:河南省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审查表
2025年2月11日
附件:
河南省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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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三级医院评审前置要求审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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