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2022年新乡市国家卫生城市第四轮复审,进一步巩固我市病媒生物防制工作成果,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我市顺利通过全国爱卫办对我市进行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专项评估考核,按照《新乡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新爱卫办〔2021〕6号)要求,市爱卫中心于3月23日、24日,对我市建城区病媒生物防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此次督导检查共抽调12名业务熟练、责任心强的同志组成4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到4个建成区的8个办事处,采取明察方式,分别对辖区的医院、学校、饭店、集贸市场、广场绿地、街巷公厕、住宅小区等场所,针对环境卫生整治、蚊蝇孳生地治理、鼠饵洞规范设置、鼠药的正确投放,卫生死角的清理,以及各项制度的建立、资料整理归档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导检查。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编号,及时提出指导意见,并对存在问题实行销号制度,要求限期整改。
本次督查的单位分别是:卫滨区解放路办事处、自由路办事处;红旗区渠东街办事处、洪门镇;牧野区东干道办事处、荣校路办事处;凤泉区宝西办事处、宝东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