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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召开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暨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推进会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卫生计生监督
发布时间: 2021-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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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多元化监管要求,做到监管主体多元、监管手段多元,实现医疗卫生行业多元化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活动,2021年4月28日,新乡市召开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暨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工作推进会。各县(市)区卫健委分管副主任、综合监督科(股)长、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市卫生计生监督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和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主管院长、医院依法执业监督科科长共计180余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推进会由新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王继东书记主持。新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各相关专业先后反馈了我市医疗机构在依法执业、院感及放射卫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随后,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科周鹏飞科长对《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介绍《办法》是督促指导医疗机构规范开展自查,切实落实依法执业自我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执业行为的重要法律依据。





       最后,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刘红霞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医疗机构多元化监管和依法执业自查对行业健康长久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明确了下一步工作的重点,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增强做好依法执业及多元化监管工作的自觉性;二是认清形势,扎实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多元化监管工作;三是采取措施, 尽快完善医疗机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和监督执法责任,务求我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及多元化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下一步,我市将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执业自查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情况作为确定“双随机”抽查频次的重要依据之一。对按照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的,适当降低抽查频次;对未按照本办法要求开展依法执业自查、报告自查情况的,提高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并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我管理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定级、评审、评价、考核的指标体系,并作为行业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