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我市住宿业、商场等重点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工作,预防疾病传播,保障广大市民身心健康,同时为规范抗(抑)菌制剂等消毒产品的市场秩序,2023年1月6日,新乡市卫健委副主任刘红霞带队,在市卫监局党总支书记王继东的陪同下到市区内酒店、商场等重点公共场所及药店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场所单位的有效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的持证和卫生监测的公示情况;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有效通风换气、空调系统卫生管理运行状况、公共重点区域、顾客用品用具等清洗消毒及记录情况;药店是否索取“消”字号产品的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存档备查;药店所销售的“消”字号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规范,是否含有明示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等违规宣传内容等。通过此次检查,增强了各经营单位的卫生安全责任意识,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了卫生安全的消费环境。
下一步,市卫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及“消”字号产品的卫生监管工作,强化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提升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水平,保障春节期间公共卫生安全。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全力保障春节期间我市的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