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改革

新乡市明确首批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医疗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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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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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新乡市医疗保障局明确全市首批135家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医疗机构名单。

 

  什么是家庭病床?

  家庭病床服务是指患者符合住院指征,但因本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行动不便,到医疗机构就诊确有困难,适合在患者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内设立病床,由医务人员定期上门提供适宜的诊疗服务,并在特定病历上记录服务过程的一种医疗卫生服务形式。

  家庭病床的优势是什么?

  利于康复。熟悉的家庭环境更适合患者居家康复治疗。

  减轻负担。避免往返医院,节省患者家庭开支和劳务负担。

  专业管理。医生连续性管理,提高患者康复效率。

  医保报销。家庭病床服务可以享受医保报销政策。

  哪些人可以申请家庭病床?

  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住院指征,并经责任医师评估,适合在家庭或长期居住场所进行检查、治疗、护理和康复的患者,不包括急症、危重病人抢救等复杂情况。家庭病床收治范围主要为长期卧床、行动不便,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患者,即可列为家庭病床服务对象:

  1.脑血管意外瘫痪需进行康复治疗的;

  2.长期卧床并发呼吸、泌尿、消化等系统感染或压力性损伤;

  3.需要长期吸氧或者使用无创呼吸机的严重慢性肺部疾病(含慢性阻塞性肺病、反复气胸等);

  4.糖尿病足患者,糖尿病或其他疾病合并肢端坏疽;

  5.骨折牵引固定且长期卧床;

  6.处于疾病终末期需支持治疗的;

  7.符合住院指征的65岁以上合并多种慢性病需规律治疗、到医院就诊确有困难的患者。

  家庭病床包含哪些服务?

  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应以“规范、安全、有效”为准则,提供群众需求量大、医疗风险低、适宜居家操作实施的技术和服务。主要开展以下四类服务项目:

  1.基础服务项目。主要包括病情评估、建床、巡诊、查体、观察病情、转诊、撤床、健康指导等。

  2.治疗项目。主要包括中医药服务、药品服务、医疗护理服务、安宁疗护服务、康复服务、精神及心理治疗服务等。

  3.检查检验项目。主要包括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及隐血、血糖、动态血压、肝肾功能、心电图、床旁超声等。必要时可在其近亲属陪同下到建床医疗机构完成。

  4.远程医疗服务项目。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互联网+家庭病床”服务,主要包括远程会诊、远程心电、区域检验、远程影像等。

  如何申请家庭病床?

  患者(或其近亲属、受委托人、法定代理人等)通过手机、电话或者医疗机构现场等方式向医疗机构提出建床申请(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申请建床时需提供近一年内住院病历或半年内门诊病历或对诊断有意义的检验检查报告单)。

  同一建床期内,选择1家医疗卫生机构作为申请建床机构。

  医保政策和标准是什么?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家庭病床治疗,按一次普通住院进行结算,连续计算起付线。

  建床机构上门服务,采取“医疗服务价格+上门服务费”方式收费,提供的医疗服务执行本医疗机构价格政策。同一天对同一建床对象多次进行会诊的,会诊费按1次收取。

  同一患者一次建床周期不超过90天,确需继续建床的,需重新办理申请手续。建床次数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原则上累计不超过3次,建床天数原则上累计不超过18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