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为职工身体健康提供职业病防治技术服务。
(二)按照规定从事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患者治疗工作。
(三)参与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项目范围内开展职业病诊断,并出具诊断报告。
(五)配合主管部门做好全市职业健康技术质量控制管理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鉴定的相关工作。
(七)按照相关规定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工作。
(八)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人员培训、科研等工作。
(九)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微量元素和室内环境检测,为职业病鉴定提供依据。
(十)负责职业病信息日常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职业病危害控制技术指导工作。
(十二)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新乡市职业病防治研究所
地址:荣校路32号
联系电话: 3838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