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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工作开始,快看看你家符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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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2-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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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乡市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解读,需关注的都在这里!

  新乡市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工作将从2022年第四季度开始,符合条件的三类计划生育家庭可自愿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便民服务大厅申报。

  根据国家、省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下列三类家庭可自愿申请纳入2023年奖励扶助:

  ◆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具有本市农村户口(或者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或政策内双女户,夫妻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6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可申报,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

  ◆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对象:具有本市户口的城镇和农村独生子女死亡或伤、病残(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需提供残疾证)后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家庭,女方年满49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74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申报,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2023年起,独生子女伤、病残的夫妻每人每年特别扶助金标准11040元、失独夫妻每人每年特别扶助金标准14160元;

  ◆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对象: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独生子女的父母,年满60周岁(1933年1月1日以后至1963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可申报,每人每年发放960元奖励扶助金;对于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在外省没有享受同类奖励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的,可以到退休单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进行申报;

  符合上述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递交申请资料,应当提供的个人证件、证明等,按照有关政策文件执行,具体相关政策规定可以向所在地县(市、区)、乡(镇、街道办)卫生健康部门咨询。

  ★特别提醒:现在开始申报的是2023年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的对象,其中涉及年满60周岁、年满49周岁等人群,只要明年年底前达到这个年龄即可。比如,今年59岁尚未退休的人员,只要2023年12月31日之前满60周岁、符合申报条件就可以申报了。

  我市申请2023年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国家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政策申报受理截止时限为2023年1月15日,河南省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申报受理截止时限为2023年1月31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要错过申报时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管理部门请及时提醒符合申报条件的退休人员按期申请。

  此外,已经享受上述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对象,应在2023年1月31日之前,持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办)或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年审,逾期无故不参加年审将影响奖扶金的发放。对于不在本地居住的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可以与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办)通过微信视频、提供具有时效性的图片等更为灵活便利的方式进行年度审核。

  各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工作业务量灵活安排申报和年审工作,相关事项请向所在地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咨询。

  各县(市、区)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咨询电话

  红旗区6389210 卫滨区2036913 凤泉区7095215

  牧野区3767516 新乡县7080618 获嘉县4594118

  原阳县7292442 延津县7695483 封丘县7038085

  卫辉市7065012 辉县市 6231960 长垣市 8889783

  高新区3808471 经开区 3686705 平原示范区7553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