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奖励扶助、特别扶助、扩大奖励扶助和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四项扶助”制度实行以来,辉县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把“四项扶助”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确保各项扶助制度落到实处。
一、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奖励扶助政策知晓率
一是制作实物宣传。辉县市卫健委印制有奖励扶助等内容的笔记本、纸抽、《计划生育利益导向知识手册》,各乡镇将印有奖扶、特扶宣传标语的围裙、挎包、雨伞等生活用品免费发给群众。二是利用媒体网络宣传。在辉县市电视台“民生直通车”中宣传奖励扶助和特别扶助政策,在《今日辉县》中开设“计生信箱”专栏,解答群众疑问和咨询等。在辉县市人口计生委网站、辉县卫计大健康微信上公开奖励扶助等办理程序。通过系列宣传活动,使四项扶助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三是层层做好培训工作。每年11月份安排部署下年度奖励扶助工作,召开乡镇计生办主任、利益导向人员参加的培训会,就工作中理解有偏差或政策掌握不到位的问题,详细进行解读,现场互动让乡镇工作人员互问互答,同时,要求乡镇对各村计生管理员进行培训,让各级责任人熟悉政策,做到上报及时、准确。
二、严格程序,对拟享受对象认真进行资格确认
一是做好村级评议。村计生管理员每年在奖扶特扶个人申报前,将本村符合条件的对象进行摸底和登记,告知本人申报程序,1月15日前受理群众申请,村级召开座谈会评议公示后报乡镇。二是乡级严格资格审查。乡镇依照奖扶政策组织工作人员入户对村级上报的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建立“四问、三查、两见面”入户调查制度,即问出生年月、问婚姻史、问生育史、问现存子女数;查身份证、查户口簿、查婚姻证明;调查时见本人、见邻居或知情人,确保被调查对象真实合法,做在“不错报、不漏报、不重报”。2月15日前,乡级初审公示后报县级审核。三是确保县级复审无误。县级卫健部门根据乡镇提供的个人档案材料,专人对奖扶特扶对象的所有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委组织人员入户进行抽查。3月1-7日进行县级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3月15日前,所有新增、退出对象审核结束,确认无误后在PADIS系统上录入信息。
三、规范管理,严格实行“四权分离”运行机制
一是辉县市严格实行“四权分离”。计生部门负责奖扶特扶对象的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管理,委托农村商业银行代理发放资金,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形成了各部门各行其职,相互支持,相互制约,立体联动的格局。二是做好资金管理和资金发放。市财政建立奖励扶助资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核算,直接拨付委托发放机构。委托发放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建立奖扶特扶对象个人账户,核准对象本人身份证后,将资金直接发放到人。各项资金每年一次性发放,县、乡农村信用联社在5日内将专项资金一次性划拨到对象个人储蓄账户,并将建立个人账户和专项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反馈给地方财政和计生部门。三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每年计生、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联合对奖扶特扶对象资格确认和资金发放等情况进行督查。多年来,奖扶特扶资金发放足额到位率均达到100%。自2005年各项扶助制度实施以来,全市没有发现贪污、挪用、挤占、截留资金的问题,各项资金及时、足额、便捷地发放到群众手中。
四、动态监测,建立目标人群进入和退出机制
一是进入机制。每年乡镇计生办的工作人员在河南省全员人口信息系统中将符合奖扶特扶条件的计划生育家庭成员纳入待进范围,将名单返回各村,村管理员依照户口册摸底,登记造册,通知本人申报,对于常年不在本村居住对象,通过亲戚电话联系到本人。二是严格退出机制。1、实行三级公示。村评议、乡初审、县审核后分别在该村进行公示,公开举报电话,透明的工作方式使奖扶特扶对象情况为群众所知,便于监督。2、有序开展年审。各乡镇每年元月份对上年度领取奖扶特扶金的对象以不同的方式进行年审,对于不能前往乡镇审核对象,工作人员入户见面或微信视频。结束后,乡级将奖扶特扶对象死亡、婚姻变动和子女变动情况报县经计生部门予以退出和变动。3、平时关注做到常态化。村管理员平时关注奖扶特扶对象的动向,如果发现有子女增加或其它情况,立即进行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变动。
辉县市卫健委家庭发展科 郭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