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卫〔2020〕94号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印发《新乡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易医”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健委,市属各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委机关各科室:
为面向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优惠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健全守信正向激励机制,让诚信市民得到好处,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市卫健委制定了《新乡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易医”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12月31日
新乡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易医”
工作方案(试行)
为面向守信主体提供便利优惠的医疗服务,进一步健全守信正向激励机制,让诚信市民得到好处,推动社会和谐发展,根据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关于印发<2020年新乡市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新营商〔2020〕3号)、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信用环境专项整改提升行动的通知》(新发改财金〔2020〕313号)等文件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新乡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易医”守信正向激励机制,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的激励力度,持续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营商环境及信用环境优化提升。
二、激励对象
国家、河南省、新乡市表彰的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
激励对象范围由市卫健委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工作要求及工作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管理。
三、激励措施
“信易医”激励对象凭相关证书或证明,可在全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不含省属医疗机构)享受“5+N”激励措施:
(一)基础措施
1.每年全市范围内享受一次“信易医”免费体检套餐。
2.急危重症者或符合转诊情形者,住院免押金。
3.开通诊疗“绿色通道”。
4.轮椅免押金租赁服务。
5.免费领取一份健康资料。
(二)其他措施
各医疗机构可结合工作实际,在基础措施之外制定其他激励措施。
四、监督机制
凡发现弄虚作假、被列入信用联合奖惩“黑名单”、未按医疗机构要求结算住院费用等不诚信情形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实后将停止其享受本方案规定的各项激励措施,并视情形将有关情况通报到其工作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推行“信易医”工作既是优化提升信用环境工作需求,也是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需求,“信易医”工作推行情况已纳入全市信用考核指标及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提升重点工作任务,各县(市)、区卫健委、各医疗机构务必提高认识,根据本工作方案各项要求积极开展“信易医”工作。
(二)积极宣传。各县(市)、区卫健委、各医疗机构要积极运用官方网站、宣传栏、电子屏、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面向群众开展相关宣传工作,对外公示本单位“信易医”激励对象和激励措施,向就诊激励对象发放“信易医”温馨提示单(内容可参考附件1),提升群众知晓率和社会影响力。
(三)明确职责。各县(市)、区卫健委、各医疗机构要建立健全“信易医”守信正向激励机制,制定“信易医”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牵头科室、科室职责分工和工作联络员。各单位“信易医”工作方案(红头文件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及联络信息表(附件2),请于2021年1月8日前报送至市卫健委备案(各县、市、区卫健委汇总所属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方案和联络信息表后上报到市卫健委)。
(四)信息报送。各单位要积极向市卫健委报送推行“信易医”守信正向激励机制工作信息及经验做法,每年12月20日前报送年度“信易医”工作总结。
电 话:3696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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