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炎炎夏日的到来,游泳是不少市民消暑和健身的方式之一,而游泳池的水质卫生问题也成为市民关注的重点。为规范游泳场所卫生管理,保护游泳者健康权益,新乡市各卫生监督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全面开展了游泳场所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过程当中,监督员通过查阅资料、仪器检测等方式,查看游泳场所卫生状况。检查发现我市游泳场所卫生管理总体情况合格,但有个别场所存在尿素、细菌总数超标和余氯量不足等卫生问题。对于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已责令其整改,并根据其整改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
游泳场所卫生质量的好坏除了单位自律、行业管理、政府监管外,也需要形成社会监督的氛围,广大市民在游泳过程中发现卫生问题,可随时向各地卫生计生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各级机构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督力度,确保为广大市民创造一个卫生、安全、放心的游泳健身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