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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健康系统涉黑涉恶犯罪和充当保护伞常见表现形式

来源: www.xxswjw.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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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黑涉恶表现

1.干预、操控、把持医疗卫生、建筑工程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黑恶势力;

2.在医疗纠纷处理过程中,专门受雇他人插手医疗纠纷,组织、煽动、参与闹事;或使用暴力手段、持械威胁、限制人身自由甚至伤害医护人员的黑恶势力;或利用家族势力、雇佣他人聚众擅自开设灵堂、烧纸、放鞭炮,阻挠、或其他严重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行为;

3.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黑出租,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

4.包庇、纵容黑恶犯罪的在职人员;

5.盘踞在医疗机构周围的医托“号贩子”等涉缣违法犯罪人员;

6.群众反映强烈的强制消费、术中加价、欺诈医疗、非法行医等行为;

7.以非法手段威胁干预医疗卫生机构正常决策和业务开展,以及非法阻挠正常建设项目施工的行为。

二、充当“保护伞”表现

8.知情不报或者为黑恶势力提供资金、物质等帮助,致使黑恶势力逃避打击或者坐大成势;

9.为黑恶犯罪人员入党和当选基层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供帮助;

10.怠于履行管理职责、为黑恶犯罪分子攫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条件;

11.干扰办案,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说情袒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