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快讯

12月31日零时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

来源: www.xxswjw.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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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前期基础数据收集、数据测算及召开听证会讨论,2019年12月27日,新乡市医疗保障局、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新医保〔2019〕56号)。自2019年12月31日零时起,我市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这是继2017年8月31日我市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之后,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改革,降低群众医疗负担、缓解看病贵问题的又一重要举措。





《通知》提出,自2019年12月31日零时起,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包括城市公立医院、县级及县级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所有允许单独向患者收费的医用耗材,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同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提高门诊诊察、手术、治疗、病理、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约1550项,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检验以及收费标准明显高于周边地区的项目价格约900项。调价项目属医保支付范围的,调整后的价格按规定予以报销。

全面取消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旨在进一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逐步建立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多方参与的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确保医疗机构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总体不增加。目前各医疗机构系统切换顺利,运行正常,群众反映良好。


       随着医用耗材加成的全面取消,医院的收支结构将进一步调整,下一步我市将全面统筹推进相关综合配套改革,合理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促进公立医院回归公益性,更好地为新乡人民健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