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新乡市市场监管领域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0〕4 号)精神,按照《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依据“双抽”原则,市卫生健康委抽取市级生活饮用水监管单位7家(供水单位3家,涉水产品生产企业4家)开展随抽查检查。
目前双抽任务已完成6家,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抽查对象均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件,其中3家供水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供水工艺流程进行生产,对水质进行检测,确保供应的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生产活动。在抽查的同时,执法人员对监管对象依法生产经营情况进行了普法指导,预防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