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文〔2024〕77号)要求,市卫健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注意抓关键环节,扎实推动市级政务服务下沉至市辖区,让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城区内市、区政务服务中心进行业务申请或材料提交,实现政务服务“全城通办”“就近可办”,把“最多跑一次”升级为“就近跑一次”,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一、精准委托赋能,确保“放到位”
结合市卫生健康行政审批事项的实际情况,在与各区(高新管委会)卫生健康行政审批部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通过收集意见和建议,市卫健委梳理确定政务下沉事项清单51项,采取委托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健康窗口受理的形式下沉至市辖区,做到“应放则放,能下尽下”。
(一)领导集体重视,从关键环节入手,分管领导现场指导,党组集体研究部署,要求“有标准、有路径、有功能、有队伍”,为“就近办”改革工作指明方向。
(二)研究并详细梳理《新乡市卫健委“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事项清单》
(三)印发《新乡市卫健委“业务下沉 全城通办”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下沉事项的工作目标、工作原则、工作任务、任务完成时限等要素统筹工作。
二、提升服务效能,实现“接得好”
在“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布局中,市卫健委和各区(管委会)卫生健康部门拧成一股绳,心往一处想,加强沟通交流,我们倒排工程,细化责任,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人员培训等各项措施,确保“部门放得下、基层接得住”。
(一)组织各区(高新管委会)共计11人进行培训、座谈,了解各自的想法和难处,交流、协商承接事项的具体细节。
(二)研究签订《政务服务事项受理环节委托协议》,就委托事项受理过程中的业务收件、材料流转、权利义务、综合出件等内容进行了明确,使各区(高新管委会)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经办窗口能够依法、依规受理下沉事项。
(三)规范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建立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运行机制,制订《新乡市卫健委“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操作规程》和《新乡市卫健委政务服务下沉事项办事指南》,对材料代收、过程办理、证照送达等办理环节进行规范,厘清每个环节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内容。
(四)编制政务下沉事项审查要点。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要求,组织完善事项实施清单的要素信息,细化办理情形,明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报方式、收件标准、审核程序、办理时限、发证方式等内容,编制形成简洁易懂、操作性强的事项审查要点,优化完善事项办事指南。
(五)制订《材料移交登记表》《证照(决定文书)移交登记表》《证照(决定文书)领取登记表》,规范材料、证照流转登记,确保流转顺畅、有据可查。
(六)组织各区(高新管委会)卫生健康部门27人进行业务培训,着力提升各区业务水平,系统分析全部51个下沉事项主体内容、受理条件、办理方式等标准,以受理标准化带动服务质量提升。
(七)加强宣传引导。在市卫健委官网、市卫健委微信公众号、“医疗机构管理系统”和“卫生监督管理系统”发布《新乡市卫生健委政务下沉公告》,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政务下沉 全城通办”的政策措施,提高企业和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完善保障监督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将“政务下沉全城通办”工作纳入行政审批年度考核内容,各区(高新管委会)卫生健康部门明确受理窗口、明确受理审核人员、明确分工、明确流转人员、加强业务学习,9月底前已完成下沉前的各项准备工作,10月1日起已全面受理51项下沉业务,并产生实际办件,市卫健委对红旗区、卫滨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管委会开展了现场调研和办事体验。
(一)规范设置受理窗口。将市级政务服务“就近办”事项纳入各区(高新管委会)政务服务中心卫健部门或综合“全城通办窗口”收件,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人员提供事项的业务咨询、申报辅导、材料代收、进度查询等服务。
(二)制订《“政务下沉”工作手册》,将政策要求、委托协议、下沉公告、操作规程和各事项办事指南、审查要点、实施依据等7个方面的要求,明确细化成册,强化业务工作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三)市级及各区(高新管委会)政务中心窗口明确各项业务受理人员,做到环节不脱钩、事事有对接。
(四)积极开展现场调研、政策宣讲和办事体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