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增强医疗机构依法治理能力,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能力和服务水平,按照新乡市卫计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医疗机构法治建设调研评估工作的通知》(新卫法制〔2018〕16号)文件要求,延津县卫计委于12月19日至20日对我县3家二级医疗机构即延津县人民医院、延津县中医院、新乡祥和康复医院进行了法治建设调研评估。
延津县卫计委法制监督主管副职带领法制股人员参照《河南省医疗机构法治建设工作评估细则》对辖区内二级医疗机构的法治建设情况逐项进行实地查看评估,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对下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过对二级医疗机构法治建设情况的调研评估,对我县医疗机构的法治建设工作起到了推进引领作用,将更好地促进我县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增强依法治院、依法执业的法治思维和能力,营造医患和谐关系,更好地服务广大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