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我县各类公共场所的卫生安全,严防公共场所卫生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按照《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2020年春节期间卫生健康监督工作的通知》(新卫监督〔2020〕1号)要求,1月15日,原阳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在上级领导的统一安排下,邀请县电视台跟踪报道,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对城区人群聚集的各大商场,KTV娱乐、沐浴等公共场所和供水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
截止到目前,共检查商场5家,KTV3家,公共浴室5家,集中供水单位1家,重点检查了经营单位是否取得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是否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上岗,供顾客使用的非一次性用品用具是否按相关的卫生要求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经营场所内通风系统是否按要求进行定期清洗、消毒等内容。通过检查发现,目前我县大部分公共场所都能够做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能够持健康证上岗,能够定期对经营场所室内通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能够做到行业自律。但个别场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人员不能做到持健康证上岗,供顾客使用的用品用具未能按照相关的卫生管理规范进行清洗、消毒、保洁等卫生安全隐患;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卫生监督员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落实,对未经许可擅自营业的单位,责令立即停止经营。
下一步,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存在卫生安全隐患的经营单位及时回访,督促被监督单位及时整改,为全县人民营造一个卫生安全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