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面两孩政策放开,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日益强烈。我市认真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月活动,召开全市托育机构卫生健康能力提升暨托育行业协作指导工作会,引导各类托育机构改善环境、规范制度、完善管理,指导其依法开展登记备案,争创示范性托育机构。各级妇幼保健、疾病控制和卫生监督等机构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单位的卫生保健工作业务指导、咨询服务和监督检查,指导托育机构加强卫生保健,贯彻保育为主、保教结合的工作方针,为婴幼儿创造良好的托育生活环境。
下一步,我市将积极构建主体多元、模式多样、服务灵活的托育服务体系,支持面向社会大众的普惠性托育服务项目,培养托育服务相关人才,加强托育机构常态化监管和动态化评估,让更多婴幼儿享受“幼有所托、幼有所育”。到2020年年底,我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体系将初步建立,各县(市、区)建立有符合我市实际、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并评选出1-2家市级示范托育机构,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辐射作用,提高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