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新卫消罚〔2024〕1号 |
处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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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河南卡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1月6日于拼多多店铺“卡悦医疗器械专营店”经营的消毒产品"皇家护卫®濞立通TM抑菌喷剂":1、命名使用误导消费者的商标;2、网页宣传内容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 |
处罚依据 |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感染性疾病暴发的,可以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河南卡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721MA9FW12P1U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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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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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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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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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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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姓名 |
文*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1072***********10 |
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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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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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1、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消毒产品的命名、标签(含说明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同时违反了《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第五条第(一)项“第五条 健康相关产品的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产品型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一)商标名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采用产品的注册商标。健康相关产品不得使用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的规定;2、违反了《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 “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河南卡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2024年1月6日于拼多多店铺“卡悦医疗器械专营店”经营的消毒产品"皇家护卫®濞立通TM抑菌喷剂":1、命名使用误导消费者的商标;2、网页宣传内容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合并罚款4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0.4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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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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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07 |
处罚有效期 |
2027/04/07 |
公示截止期 |
2027/04/07 |
处罚机关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700MB0U017726 |
数据来源单位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700MB0U017726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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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