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新卫医罚〔2024〕8号 |
处罚名称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违法事实 |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2024 年 5月 20日验收验证制度不健全、未按规定实施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耗材制度不健全、未设立耗材管理委员会、未建立医用耗材遴选制度、医用耗材的采购相关事务未经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实行统一管理,购入医用耗材未经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核、安全措施不健全。 |
处罚依据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乡市第一人民医院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41070041708633XX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组织机构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工商登记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翟**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41072***********59 |
证件类型 | |
证件号码 | |
违法行为类型 | 《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第一百零一条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第三项 |
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50000元 |
罚款金额(万元) | 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8/14 |
处罚有效期 | 2027/08/14 |
公示截止期 | 2027/08/14 |
处罚机关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700MB0U017726 |
数据来源单位 |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0700MB0U017726 |
备注 | |
公开范围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