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

新乡市卫健委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2-01-28
次浏览
分享到:

  2021年以来,新乡市卫健委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服务疫情防控不放松,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积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培训,法治建设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委成功创建为全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我委被评为全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市医调委获评“全国平安医院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信易医”案例入选河南省“城市信用建设十大典型案例”,市医调委一例调解成功案例被司法部录入《中国法网》精品案例库。

  一、共同职责履职情况

  (一)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建设工作高质量开展。年初制定出台委党组学习计划和委领导干部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为重要学习教育内容,结合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法治宣传培训、党史教育、机关党组织学习等活动,采取法治讲堂、专题讲座和集中学习等形式,多形式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是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导向,为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保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新乡市卫健委“助力万企 法治同行”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全方位强化服务意识,营造亲商便企爱民的良好氛围。115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实现网上办理,其中即办件52项,承诺办结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的23.5%。积极建立守信践诺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承诺+社会监督+失信问责”机制,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企业首席服务员和万人助万企工作安排,对接联系凤泉区企业,协调解决企业反映问题28件,解决企业反映的涉及我委问题3件。

  二是以惠民便企为目标,依法优化营商环境信用环境。依法及时动态调整“双公示”目录,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明确“双公示”信息报送牵头科室和责任科室,确保做到应归尽归,“双公示”数据报送率、合规率、及时率均达到100%。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印发《关于建立卫生健康系统信用承诺制度(试行)的通知》,制定并公布《新乡市卫健委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做到常态化归集、报送信用承诺信息。制定《新乡市医疗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建立医疗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强化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信用监管。积极探索信用惠民便企应用,印发《新乡市卫生健康系统“信易医”工作方案(试行)》,建立医疗领域守信正向激励机制,持续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营商环境及信用环境优化提升。2021年4月底,我委推荐的“信易医”守信正向激励机制信用案例入选河南省“城市信用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三)毫不松懈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守牢防止疫情蔓延扩散底线

  一是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部署,落实专班单位职责,做好重点人群及全员核酸检测,严格规范信息报送和阳性报告制度,实行零报告。

  二是每日研判疫情防控形势,根据需要随时召开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研究部署防控工作。

  三是持续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全市投入1000余万元用于购置新冠疫苗接种设备,全市接种单位单日最大接种能力最高达到21多万剂,截至12月15日24时,全市累计接种新冠病毒疫苗1112.9297万剂次,已完成全程接种的499.78万人,疫苗接种总人数达到555.51万人。

  四是加强核酸检测组织实施能力,全市最大日单检能力达到12.28万管,按照1:10混检,我市可在2日内完成市辖区的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四)迅速启动应急响应,防汛救灾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7月份暴雨洪灾后迅速开展救灾工作,保持医疗系统正常运转,紧急转移新医一附院住院患者,派驻医护人员到各安置点开展医疗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全市各安置点均未出现流行性传染病。

  二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发放《洪涝灾害过后卫生防病告知书》《洪涝灾害防疫提醒》《个人防护九注意》《灾后居家消毒注意事项》《讲究饮食卫生与健康》等宣传品数万件,对饮用水开展应急监测,密切关注媒介传染病的发生,对医院、学校、集中安置点、车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园等地重点区域进行全面消杀,确保了大灾之后无大疫。

  三是积极开展灾后重建工作,7.20洪灾发生后,市卫健委认真贯彻省卫健委和新乡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第一时间组织摸排受灾情况,编制《新乡市卫健系统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2021年9月-2024年9月)》,主动与上级对口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沟通协调,共争取各项资金和设备合计价值人民币约1.7亿元,组织各县(市)区卫健委进行谋划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认真对项目进行包装,共申报灾后恢复重建项目19个,需要总投资约3.45亿元,已经全部纳入省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中,19个项目已争取到资金共9741万,已开工11个,完成投资额约4945万元,剩余8个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争取尽快开工,未列入省规划的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全部恢复正常运营。

  (五)构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一是完善监督体制机制,通过互联网+监管信息系统对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开展全方位监督,建立智慧卫监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建立公立医院综合监管平台,实现对公立医院日常运营管理的实时监控和常态化考核。

  二是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坚持以党建促行风,以行风促医风,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持续推动卫生健康行业作风建设。

  三是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在定期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开展农村医疗卫生类房屋排查整治和医院安保风险排查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四是建立健全人民调解机制,充分发挥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作用,有效化解医患矛盾,全年调解42起医患矛盾,目前已结案39件。

  五是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信访工作的指导,注重完善政策和制度,不断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推动信访问题预防化解,提高解决群众诉求效能。

  六是积极开展受灾群众公共卫生类、医疗救助,加强信访信息收集、研判、预警和处置工作,建立信访突出问题攻坚台账,一盯到底,化解、督办同步开展,标本兼治,依法化解,确保群众问题有效解决到位。

  七是多方接受社会监督,主动在网上公开政务信息,通过每月2日行风热线广播电台、卫健委官网、“12345”热线电话平台与群众沟通交流,解疑答惑,接受投诉,宣传政策。

  八是对重复信访案件重点治理,建立定领导、定干部、定对象、定内容的“四定”责任制,所有系统内重复信访案件都列入重点治理范围,做到息诉罢访。

  (六)强化法治培训力度,持续提升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水平

  一是以举办卫生健康政策法规培训班为抓手,每年均多形式组织行政执法人员集中培训活动,通过培训依法行政、服务型行政执法、行政执法责任制、法治政府建设、民法典等内容,切实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和执法水平。

  二是积极探索实施学法测试制度,制定出台《全员讲法和学法测试制度》,探索实施每月定期学法测试制度,通过每月组织学法测试活动,检验学法成果,确保普法“入心入脑”,显著增强了委机关全体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七)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浓厚普法工作氛围

  一是紧紧围绕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注重多形式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坚持网上网下结合,充分运用全市医疗卫生健康单位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等宣传阵地,通过制作、播发专题宣传页面、短视频、图解、动漫、常识、集体学习、以案释法、知识测试等形式,广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成效等。

  二是精心组织《宪法》《民法典》讲座活动。市卫健委法规工作人员结合卫生行业特点,从法条的具体内容及意义入手,详细对比解读民法典医疗损害责任相关新旧条文,进一步加强了全市卫健系统法规工作人员对民法典的认识与理解。

  三是多形式组织《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实施一周年学习宣传系列活动。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举办座谈交流、举办多形式专题活动、持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等形式,深入推动推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为促进卫生健康事业更好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是通过参加“行风热线”直播活动,重点围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情防控和人民群众关心的各类卫生健康领域热点、焦点开展普法宣传,现场连线群众,积极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

  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

  一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三定方案”的规定,全面履行卫生健康行政职能,实行权责清单动态化管理,加强市场监管,优化公共服务。我委行使行政职责主要涉及《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中医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13部法律、30多部行政法规、100多个部门规章规定的综合监督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整顿和规范医疗、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非法终止妊娠等行为。共立案56起,结案56起,其中医疗卫生9起,放射诊疗7起,生殖健康4起,传染病防治10起,饮用水7起,公共场所9起,学校卫生5起,中医监督5起;罚款金额344200元,实现监督检查全面覆盖。

  二是持续深化“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提高全程电子化登记率,大力推进涉企审批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实现一批高频事项实体证照免于提交,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承诺办结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基础上压缩70%以上。衔接落实国务院新一批取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三是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加快数据联通归集共享、有序开放和应用,优化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掌上可办”。持续推进业务办理系统接入省、市级统一受理平台。2021年以来,我委共办理政务服务事项5056 件,其中护士类业务3246件,医师类业务1551件,医疗机构类业务77件,医疗广告审查48件,麻醉药品类30件,放射工作类业务73件,卫生许可类业务31件。截至目前,共组织现场审查43次,其中抽调各级各类专家236人次,均按照法定程序,严格标准审核,严密组织现场评审,在承诺时限内完成。

  (二)持续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

  一是推动法律顾问积极发挥作用,实现法律顾问作用与优化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充分结合,降低了行政决策违法风险。

  二是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健全《中共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工作规则》《中共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一系列重大决策相关制度。进一步明确纳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规定重大决策程序。

  三是强化重大决策法定程序刚性约束,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机关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实现法制审核工作规范化。

  (三)严格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持续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一是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

  二是通过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强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全面提升业务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持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扎实开展涉及证明事项、行政处罚、计生内容等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是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每月定期向市司法局报备文件制定情况。

  (四)以推行法律风险防控制度为抓手,持续深化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等中心工作,认真谋划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立足总结提升,持续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标兵)培育工作,法治示范创建单位培育对象延津县卫健委成功创建为全省第二批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之一。

  二是全面推行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持续探索创新行政指导方式方法,在往年推行法律风险防控制度的基础上,重新梳理并公布了《新乡市卫健委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清单》,其中违法高风险点3个,违法中风险点5个,违法低风险点25个,通过在全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制度,明确告知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点,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持续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

  一是积极开展市县两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调整工作,及时调整并公布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构建了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委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板块和新乡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渠道,集中公示各类执法信息约11000条,严格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重大执法决定、一般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我委三项制度工作因表现突出受到省级认可。

  三是完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加强培训,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及时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核,每季度对执法队伍进行动态调整,积极组织法律专业知识考试和网络公共法律知识考试,按时、按要求推进行政执法证件清理及申办工作。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范、评查标准和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相关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为进一步规范。

  (六)创新执法举措,积极推进免罚清单制定工作

  为切实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2021年11月份以来,根据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市卫健委积极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梳理制定工作,通过征求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人员意见建议,梳理出免罚事项14项,目前正处于网络征求意见建议阶段,预计12月20日左右正式出台《市卫健委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并面向社会正式公布实施。

  (七)积极推进数字法治政府建设。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放新办”预约办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官网全部公开,权责清单及时动态更新,“互联网﹢监管”系统信息归集全面完成,行政执法监管实现网上办案,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医疗机构非现场监管信息系统正在探索建设,“智慧卫监”信息平台高效运转。

  (八)贯彻落实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根据《关于贯彻落实2021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的督办通知》要求,制定《市卫健委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召开会议,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在委官方网站上设置疫情防控专区”坚定信心同心齐心有效应对防控疫情”,其中设置“高层指示”、“防控动态”、“防控科普”、“信息发布”四个专栏,做到方便群众查询相关政策,坚持疫情分析研判,积极开展疫情期间的心理服务。疫情期间,我市通过河南省心理援助平台7095888、新乡市心理卫生学会热线2842008等心理服务热线,为群众提供每日24小时心理援助服务,并在网站予以公示。

  三是大力开展疫情健康科普宣传,由市健康教育所牵头,联合市心理卫生学会,开展“抗击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心理援助活动”,成立由各医疗单位专家组成的健康科普团队,大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积极组织市级健康科普专家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四是进一步优化政策解读流程,从规范性文件审批环节入手,到网上公示全程监督,融入日常工作流程,形成常态化管理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解读形式,及时开展政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看得到、用得上。

  五是做好政府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面对新冠肺炎舆情,我委主动发声、及时回应做好正面宣传,及时发布准确的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动态,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以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到事事有着落,稳定群众情绪,凝聚起共同抗疫的磅礴力量。

  (八)以考核创建工作为引领,持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依法行政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推动落实。

  二是制定年度《领导干部述法年度考核实施方案》,述法考核与领导干部述职述学述廉考核和党员干部个人年度考核同步安排、同步实施,考核结果同步运用,有效地提高党员干部法治素养。

  三是持续开展法治示范创建和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推荐创建新乡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培育获嘉县卫健委创建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目前已全部被省卫健委列为推荐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