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出台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的三个制度的统称,即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近年来多次出台文件强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也多次作出重要部署,“三项制度”就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决策部署并确定为重要改革任务。
“三项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和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是提高政府治理效能的重要抓手,是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重要保障,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政府公信力、营造更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有什么作用
我国大约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规和几乎所有的行政法规都是由行政机关执行的,行政执法是政府实施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主要方式。在行政机关的各项活动中,行政执法又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联系最密切、最直接。近些年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不断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行政执法总体上有了很大改善,但也仍然存在着随意执法、粗暴执法、执法寻租等问题。可以说,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制度建设至关重要,“三项制度”就是从加强制度建设和严格制度落实入手,夯实行政执法的基础,不断提高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力求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行政执法的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三项制度”从执法权力来源、执法过程、执法结果三个关键环节来规范行政执法。执法公示制度重在打造阳光政府,通过及时主动公开执法信息,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在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形式,对行政执法各个环节进行记录,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在保证合法行政,确保每项重大执法决定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使执法者不越过权力的边界,守住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