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包容审慎监管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卫生健康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参照国家疾控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市法政办《关于进一步优化行政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市司法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全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及规范行政执法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工作要求,市卫健委结合工作实际拟定了《新乡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四张清单”(2023年版)》(征求意见稿),现将面向社会公布并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发送至邮箱:xxswjwfgk@163.com.
征求意见期限:2023年7月21日至7月27日。
联系电话:3696795
3.新乡市卫生健康违法行为从轻处罚事项清单d5951a7b28c269061bf31.xlsx
2023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