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0:00时—24:00时,各县(市、区)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确诊病例4例。
全市各县(市、区)累计报告确诊病例 25例,疑似病例20例,其中重症病2例(不含转省人民医院1例)。确诊病例中,转入省人民医院1例,市区7例、封丘2例、卫辉市4例,辉县市4例,新乡县2例,原阳县2例,延津县3人。目前追踪到密切接触者623人,已解除医学观察179人,密接转疑似4人,尚有444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均不含长垣)
长垣市2例确诊病例,6例疑似病例。
新增病例情况:
1、张某某,女,40岁。户籍地:武汉市洪山区。与1月29日确诊的曹某某是夫妻,与1月29日确诊的11岁男孩曹某某是母子关系。现居住地:辉县市南村镇。患者1月21日同丈夫、儿子3人从武汉自驾到辉县市南村镇探亲。1月21—29日期间同丈夫、儿子、父亲、母亲、一个侄子共同居住在南村镇的亲戚家中;1月22日在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一家3人到南村镇卫生院进行过外来人口报备和体温检测,当时无异常;1月25日中午同家人一起用餐。1月30日张某某儿子曹某某确诊后,一直实施严格的居家医学隔离观察。2月2日该患者确诊,现在辉县市人民医院隔离治疗,病情稳定。
2、田某某,男,33岁。户籍地:延津县榆林乡。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工作。
3、赵某,女,31岁。户籍地:延津县榆林乡。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工作。
4、张某某,女,55岁。户籍地:延津县榆林乡。
病例家庭活动轨迹情况:
病例2、3、4系一家人。田某某与赵某是夫妻关系,与张某某是母子关系。长期在湖北东西湖区居住。2020年1月21日,一家8人分乘两辆自驾车从武汉回延津老家过春节,患者三人同乘第一辆车途经三里停车区、许昌服务区停车加油。并在红旗区洪门菜市场、榆林乡购物就餐,暂住延津县榆林乡。该户为自建独院。2月1号3人逐渐出现微咳、胸闷、发热症状,被送至延津县人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2月2日确诊感染。目前三人病情稳定。
新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