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卫生健康委、公安局联合开展辖区内托育机构“安全守护”行动
为贯彻落实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新乡市公安局、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托育机构“安全守护”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县托育机构(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安全管理,进一步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我县辖区内托育机构安全平稳,获嘉县卫生健康委、获嘉县公安局联合研究制定《关于开展托育机构“安全守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获嘉县卫健委、公安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当前社会治安和托育机构安全规律特点,全面检查、及时整改辖区内托育机构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着力防范化解存在的安全风险,堵塞安全漏洞,坚决保障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和幼儿的人身安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通过开展“安全守护”行动,获嘉县辖区内托育机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更加完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得到有效落实,建筑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和人身安全防范有保障,托育机构周边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托育机构安全防范工作的组织网络、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更加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