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

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小诊所背后有保护伞,医疗欺诈还营业

来源: www.xxswjw.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0-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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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小魏在深圳一家名为国安门诊部的诊所做完手术后,把自己噩梦般的经历写了下来:手术进行到一半时,医生说了一堆问题有多严重,要他增加手术,他临时扫描微信二维码重新缴纳数千元手术费后,手术才得以继续。

小魏的遭遇不是个例。位于深圳宝安大道的这家国安门诊部,门面不起眼,敛财手段却了得,在营业的3年时间里,先后被投诉举报42次,遭遇行政处罚10次。

奇怪的是,哪怕被认定为医疗涉黑涉恶势力后,它还能在卫计局领导的帮助下,换个名字重新大张旗鼓的开张营业。

2020年3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开的多份刑事判决书,揭开了这起受贿窝案的内情:从卫生监督所副所长到区卫计局副局长,多名官员为这家黑诊所的持续营业开绿灯,甚至成为保护伞。

案件详情:

2012年,吴家崇在李某中医内科诊所原址上开始经营深圳国安门诊部,主营妇科、男科。2014年9月,吴家崇将该门诊部牌照及设备整体转让给了陈金桂。作为门诊部的二房东,吴家崇从西乡卫生监督所到宝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等,逐一帮助陈金桂渗透打点,让陈一路被开绿灯。

判决书提到,陈金桂接手之后的国安门诊部,是一家典型的黑诊所手法经营的门诊部,靠着夸大病情、医疗欺诈等违法行为,在前来就诊的患者身上大肆敛财。

这家黑诊所究竟有多“恶”?关于它的投诉中提到诸多细节。该门诊部在病患接受检查、手术治疗过程中,为获取不法利益,采用“恶意夸大病情、故意割大伤口及使用器具制造疼痛”等手段,诱骗、威胁、恐吓患者多交费,通过“无中生有、小病大医”敲诈勒索。

直到2019年3月,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成功打掉了“鹏深门诊”恶势力犯罪团伙涉及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行医、诈骗等四种罪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2020年1月20日公开的黄某雄滥用职权一审刑事判决书透露,2015年以来,深圳国安门诊部由于执业情况最差、投诉举报最多,一直是西乡卫生监督所辖区的“红色”重点监管单位,曾被行政处罚10次。为了能持续获得高额的租金差价,吴家崇层层打点,疏通西乡卫生监督所监督人员的关系,向西乡卫生监督所副所长郭某、原监督科副主任、负责人黄某雄行贿。

收了吴家崇的钱之后,黄某雄在处理相关投诉件中,或亲自、或交待下属,先通过电话让陈金桂提前与投诉人协商。凭借着黄某雄的这份“关系”,被列为辖区红色重点监管单位的国安门诊部,仅被形式检查,每年的年审校验都顺利通过。

直至2018年11月,经宝安区卫计局、西乡卫生监督所摸排,将国安门诊部涉恶涉乱线索上报至宝安区扫黑除恶办公室。2018年12月11日,区卫计局组织实施了《宝安区医疗机构扫黑除恶“猎狐”行动》,将深圳国安门诊部作为第一个医疗涉黑涉恶势力。

陈金桂和吴家崇尽快开门营业,行贿福永卫生监督所所长孙杨青宝安区卫计局副局长陈锦隆等人,注销国安门诊部牌照,重新注册新牌照一个曾被列为医疗涉黑涉恶势力的黑诊所改头换面重新开张,直至案发。

在深圳宝安区法院近期公开的三份一审判决书里,黄某雄和陈锦隆均被认定给鹏深门诊部这一恶势力集团充当保护伞。

吴家崇犯行贿罪获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黄某雄犯滥用职权罪获刑2年。

陈锦隆的判决书显示,除上述事实外,在2012年春节至2019年3月,陈锦隆利用担任福永人民医院副院长、福永人民医院院长等职务期间,为他人在医疗器械、医疗耗材、药品采购、物业管理以及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合计人民币457.1万元、美元2万元。被判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