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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健委营商环境改进方案

来源: www.xxswjw.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19-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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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我市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较低的问题,结合我市医疗服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改进方案。

  一、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稳步提高均等化水平

  (一)通过医联体建设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在开展城乡对口支援、县级医院骨干医师培训、为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定向人才培训、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基础上,通过医联体内部上级医院带动下级医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让患者转得下,基层接得住,引导实现医疗资源下沉。逐步实现医联体上级医院解决疑难杂症、危急重症,下级医院看常见病、多发病及转诊病人的后期管理。

  (二)加强医院信息化建设工作。我市下发了《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县级全民健康平台的建设意见》(新卫规划〔2018〕1号)以及拟开展新乡市智慧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年底前,在新乡市中心医院开展新乡市智慧健康信息平台建设试点,在试点基础进一步推广。市中心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逐步实现对接,建设我市远程会诊网络,与全市63个县、乡医疗机构的远程视频会诊。

  (三)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为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患者医疗保障水平,有效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全面实施健康扶贫工程,实现大病救治、慢病签约、重病兜底三个百分百和贫困村卫生室建设全部实现标准化。在县域内就诊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

  二、推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一)落实服务范围。按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三五”规划》要求,将进城农村人口在居住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的全部纳入基本卫生公共服务项目管理范围,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突出服务重点。在优先落实好进城农村人口儿童预防接种、传染病和地方病防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健康档案设立、健康教育及健康素养提升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同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服务,及时为进城农村人口中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建立监护人制度并纳入属地管理,定期随访,进行危险性评估,提供服药依从性及康复指导。

  (三)强化技能培训。狠抓业务人员相关培训工作,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人员更全面、更准确地掌握服务规范要求,通过举办培训班、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知识竞赛”、不定期开展乡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员考试等方式,全面提高人员业务水平,促进项目顺利开展。

  (四)广泛开展宣传。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进行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着力提升基本公共卫生知晓率,尤其是加强对健康教育、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及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等内容的宣传,使广大居民能够按时主动接受健康检查等服务,为开展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三、进一步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

  (一)科学组织,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制定下发《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关于综合监督几项重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检查、开展医疗废物重点环节监督检查、部署好年度监督协管协查以及围绕社会关注热点和群众投诉举报集中问题,开展检查巡查,并在全市开展医疗机构(含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督检查和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二)开展宣传活动,扩大群众知晓面。近一步推进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信息资源共享,方便群众进行网上监督,投入资金31万余元,达到每名监督员配备一套连接互联网的手持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蓝牙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等执法记录设备,满足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需要。由市卫生计生监督局负责加快推进市区信息采集,二维码公示宣传标示张贴等工作,届时基本实现群众扫一扫二维码就能了解基本情况。

  (三)进一步公开行政执法信息,增强卫生行政执法社会效益。今年以来,全市范围内查处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放射卫生和传染病监督等违法违规案件800余件,行政处罚200余万元,案件办理结果全部录入卫生监督信息网络,向社会公开处罚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全市医疗服务行为创建良好的就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