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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健委关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公开征集意见及线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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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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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提升我市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质量和履职效能,提高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豫政办〔2023〕6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关于印发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和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工作安排,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公开征集卫生健康领域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意见及线索。

  重点征集以下问题意见及线索:

  (一)执法乱作为问题

  1.运动式、"一刀切"执法;

  2.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机械适用法律;

  3.违法实施查封、扣押和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

  4.不合实际设定年度查办案件数量或者大案要案数量;

  5.过度执法,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不依照法律规定给予减轻处罚、免于处罚;

  6.滥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

  (二)创收执法问题

  1.以罚增收、逐利罚款,行政执法与利益、绩效、创收挂钩;

  2.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考核指标;

  3.违规预收、私自截留罚没款,罚款收入不真实、违规处置罚款收入,违反"罚缴分离"规定;

  4.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等。

  (三)扰企执法问题

  1.检查标准不统一;

  2.随意检查,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

  3.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缺乏协调性和统一性;

  4.违法违规责令企业停产停业,严重妨碍正常生产秩序;

  5.要求经营主体提供赞助、无偿服务,增加经营主体负担等。

  (四)不文明执法问题

  1.在执法中使用粗俗、歧视、侮辱以及威胁性语言;

  2.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对行政相对人实施殴打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

  3.野蛮执法,随意损毁行政相对人生产经营工具及其他财物等。

  (五)执法程序不合法问题

  1.未依法进行调查取证;

  2.未依法告知陈述申辩权、救济途径;

  3.未依法开展听证、公告;

  4.重大执法决定未履行集体审议程序;

  5.适用法律条款错误或者处罚依据错误;

  6.行政执法文书不完备、不规范、伪造签字等。

  (六)执法不作为问题

  1.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和反映的问题不依法处理;

  2.该立案的不立案;

  3.办理案件超出法定期限等。

  (七)执法违纪违法问题

  1.吃拿卡要、以权谋私;

  2.滥用职权、徇私枉法;

  3.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4.违规提供有偿服务,勾结"黄牛"或中介组织不当牟利等。

  (八)不严格落实有关行政执法制度问题

  1.行政执法公示打折扣、搞变通;

  2.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全面、不标准;

  3.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走过场;

  4.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不健全等。

  具体意见及线索可通过以下途径反馈: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鸿源街56号新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综合监督科(邮编:453000)。来信请注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xxswjwzhjdk@126.com。

  本次征求意见及线索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8日。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