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来源: www.xxswjw.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计生委
发布时间: 2018-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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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新卫法制〔2017〕43号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2017〕75号)要求,市卫生计生委对2016年12月31日前委机关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本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予以公布。

  一、《新乡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的通知》(新卫监〔2009〕124号)、《新乡市卫生局 新乡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新卫妇社〔2015〕9号)2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对《新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监督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新卫监〔2010〕3号)规范性文件予以修改。

  三、《关于定点实施城区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的通知》(新人口〔2012〕29号)等5份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和废止。

  四、本公告公布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各级卫生计生部门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并切实做好有关规范性文件废止、宣布失效后的后续管理工作。本公告规定需要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应当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形成修改草案,报送卫计委法制科审定后发布,在重新公布前其应修改内容应当停止施行。本公告宣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相关实施部门应当作好跟踪评估工作,及时提出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建议,确保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有效。


    附件: 1.新乡市卫生计生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2.新乡市卫生计生委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新乡市卫生计生委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


  新乡市卫生计生委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新乡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放射诊疗许可证》管理的通知

新卫监2009124号

2

新乡市卫生局 新乡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新卫妇社20159号

 

附件2


新乡市卫生计生委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新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监督考核实施细则》的通知

新卫监20103



附件3



新乡市卫生计生委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1

关于定点实施城区计划生育免费服务项目的通知

新人口〔2012〕29号

2

关于印发《创建及退出国家级、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单位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人口201447号

3

关于印发《新乡市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新人口组办20154号

4

关于建立一孩生育登记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新人口201511号

5

新乡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全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新卫妇社2015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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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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