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来源: www.xxswjw.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19-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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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国家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1890号),设立国家卫生健康委流动人口服务中心,为国家卫生健康委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开展流动人口卫生健康政策研究和服务,承担以流动人口为重点的职业健康管理与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评估等。参与组织人口相关监测调查,承担数据管理工作。

(二)承担卫生健康技术推广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相关政策的落实。

(三)实施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项目,开展项目实施的监测和评估。

(四)开展卫生健康技术信息和知识产权等技术服务,建设和管理国家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信息服务平台。

(五)研究提出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规范建议,承担研发应用婴幼儿照护服务信息管理系统等工作。参与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活动。协助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探索开展母婴设施服务能力评价工作。

(六)承担流动人口享受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监测和评估工作。

(七)开展流动人口研究服务、卫生健康技术推广应用和家庭发展服务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八)承办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