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疾控函〔2019〕4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对地方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年)》中“疾病监测全覆盖行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强化监测与防治干预措施的有机结合,及时掌握病情变化趋势,更好地推进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工作,我们组织专家对大骨节病、克山病、地方性氟中毒和地方性砷中毒监测方案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实施。碘缺乏病和水源性高碘危害监测工作继续按照原监测方案执行。
附件:1.大骨节病监测方案(2019年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5月2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