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基层函〔2019〕9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是新时代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的有力抓手,是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工作的技术指导,推进该项工作有序顺利开展,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和《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试点省和试点县名单的通知》(国卫办基层函〔2019〕708号)等文件要求,我委决定成立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专家组,任期为2020—2021年。现将专家组人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发挥专家的智力支撑作用,共同推动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健康发展。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19年12月2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