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疾控精卫便函〔2020〕1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疾控处,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为进一步提升全民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意识,倡导社会关注、支持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激励广大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者做好新冠肺炎疫情相关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工作,积极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心理健康促进行动,我局决定在今年10月10日组织开展世界精神卫生日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0年世界精神卫生日主题为“弘扬抗疫精神,护佑心理健康”,旨在通过进一步弘扬各地心理健康工作者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表现出的民族精神,提高公众对心理健康的重视程度,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和健康教育,号召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卫生工作,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推动形成理解、接纳、关爱精神障碍患者的社会氛围,保护公众心理健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要求
(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在世界精神卫生日期间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情况,重点报告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心理干预、心理疏导等工作情况、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困难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和计划,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二)各地卫生健康部门要精心组织开展宣教活动,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一步开展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的心理健康知识宣教,引导公众积极应对、科学防范,自觉学习心理调适方法,提升全民心理健康水平。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要通过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知识讲座等形式,向公众宣传心身同健康的理念,为新冠肺炎患者、家属、一线医务人员等人群提供心理支持,做好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心理疏导工作。
(三)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发掘心理抗疫相关先进、感人事迹,通过典型事迹宣传,呼吁社会关怀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者,激励更多专业人员热爱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事业。
(四)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强化心理健康服务的保障措施,制订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的心理干预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心理干预工作队伍,并加强培训、演练,提升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鼓励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发动多部门、多学科力量,共同开展心理健康宣教、心理疏导、心理干预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工作组织和心理健康服务机构的作用,为广大群众提供心理健康志愿服务,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各地要及时对宣传活动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并于2020年12月25日前报送我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
2020年9月9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