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发布《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等5项卫生健康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代替标准编号 |
一、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 ||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要求及监护规范 | GBZ 98—2017、 GBZ 235—2011 | |
职业性放射性甲状腺疾病诊断 | GBZ 101—2011 | |
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 | GBZ 120—2006、 GBZ 133—2009、 GBZ 134—2002、 GBZ 136—2000、 GBZ 178—2017、 WS 457—2014、 WS 533—2017、 部分代替GBZ 179—2006 | |
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 | GBZ 121—2017、 GBZ 131—2017、 GBZ 161—2004、 GBZ/T 257—2014、 部分代替GBZ 126—2011、 部分代替GBZ 168—2005、 部分代替GBZ 179—2006 | |
二、强制性卫生行业标准 | ||
医用X射线诊断设备质量控制检测规范 | WS 76—2017、 WS 518—2017、 WS 520—2017、 WS 521—2017、 WS 522—2017、 WS 530—2017、 WS 581—2017 |
上述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被代替标准同时废止,GBZ 126—2011、GBZ 168—2005、GBZ 179—2006已被全部代替。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