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卫办医函〔2021〕169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做好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预防与控制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感染发生,我委在《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一版)》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修订形成《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第二版)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器械及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方法推荐方案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
2021年4月6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