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

新乡市卫健委行政管理事项应用信用记录和 信用报告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 wjw.xinxiang.gov.cn
作者: 新乡市卫生健康委
发布时间: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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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方面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根据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新发改财金〔2021〕355号)要求,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制定行政管理事项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实施细则如下:

  一、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范围

  (一)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三)对各类管理对象的评级。

  (四)对社会法人、个人的行政审批事项。

  (五)申报上级专项资金补助。

  (六)本单位牵头的市级评先选优、向上推荐评先选优、单位内部评先选优活动。

  (七)其他需要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行政管理事项。

  二、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查询方式

  (一)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信用报告查询方式

1.

  查询主体可登陆“信用中国”网站(地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下载公共信用报告(具体查询步骤见附件2)。

2.

  查询主体可登陆“信用中国(河南新乡)”网站(地址:http://www.xxcredit.gov.cn/)查询下载公共信用报告。

3.

  查询主体可使用国家发改委授权可出具信用报告的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的信用报告。

  (二)自然人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查询方式

  自然人信用记录由委行政管理事项责任科室向委信用办提出查询申请,并提供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委信用办通过新乡市联合奖惩系统查询自然人信用记录,并按照模板出具信用报告(附件3)。

  三、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应用方式

  (一)信用报告的收集

  委行政管理事项责任科室要求当事人提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时,应以公开方式提前告知,并在收集行政管理事项相关材料时一并收集当事人信用报告。

备注:

  对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的行政审批事项,由委行政事项服务科通过联合奖惩系统(插件)进行查询,不需当事人提供信用报告。

  (二)信用报告有效期

  信用报告原则上有效期为1个月,当事人信用信息出现变化或行政管理事项延期超过1个月的,应当以最新信用报告为准。

备注:

  委信用办出具自然人信用报告工作人员仅对当日当时新乡市联合奖惩系统查询结果负责。

  (三)信用报告的应用

  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中有各类红名单信息的当事人,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依法依规给予优先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财政性资金和项目支持选择对象、优先推荐评优评先等措施。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中有各类黑名单信息的当事人,依据《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依法依规给予列为行政审批重点审查对象、限制参加评先评优、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限制享受政策性扶持资助政策等措施。

  (四)其他说明

  鼓励各县(市、区)卫健委、各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行业各类协会参照本细则,在行政管理事项、单位内部管理和各类经济活动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四、责任追究机制

  (一)工作责任人

  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分管领导和信用办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工作责任人,委行政管理事项各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二)工作不落实责任

  委行政管理事项各责任科室未落实行政管理事项中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制度,导致决策或工作失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三)信息泄露责任

  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其不应公开的信用记录、信用报告提供给无关部门、机构或个人,对当事人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四)涂改、伪造信用报告责任

  当事人涂改、伪造信用报告,或明知信用信息发生重大变化后仍使用原信用报告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信用报告严重失实或提供虚假信用报告责任

  第三方征信机构提供信用记录、信用报告严重失实或提供虚假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报市信用办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1.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行政管理事项清单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信用报告步骤

  3.自然人信用报告模板

  附件1

  市卫健委应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行政管理事项清单

行政管理事项

责任科室

备注

采用公开招标的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

办公室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补助

专项资金业务牵头科室

 

对各类管理对象的评级

综合监督科、法规科及相关科室

公共场所卫生、医疗卫生信用分级等涉评级工作

法人、非法人组织、自然人的行政审批事项

行政事项服务科

通过新乡市联合奖惩系统(插件)进行查询,不需当事人出具查询报告

申报上级专项资金补助

专项资金业务牵头科室

 

本单位牵头的市级评先选优、向上推荐评先选优、单位内部评先选优活动

办公室、人事科、医政医管科、疾控科、中医科、妇幼健康科、宣传科、机关党委办公室等相关科室

 

附件2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信用报告步骤


  一、登陆
  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二、查询
  在网页右上角搜索栏输入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名称全称,点击查询。
  三、下载信用信息报告
  点击网页中间靠右的“下载信用信息报告”,直接下载、保存、打印即可。


附件3
 

自然人信用报告模板

 
  经查询新乡市联合奖惩系统,涉及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红名单信息共X条,黑名单X条。
 

  查询人:委信用办XXX
  查询时间:XXXX年X月X日X时X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