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血液安全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解读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医政医管局
发布时间: 20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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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血液安全供应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血液安全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军队有关单位血液管理部门和血站要强化血液安全供应风险防范意识,加大无偿献血组织动员力度,制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血液安全和供应保障预案,统筹省内调配和省际调配,保障医疗机构急救用血和正常医疗用血需求。血站应当加强无偿献血者招募工作,开展预约式献血,避免人员聚集,提高血液库存水平。在采血过程中,要加强无偿献血者健康征询工作,对于具有流行病学史的献血者,应当劝其暂缓4周献血;要严格体格检查并进行体温测量,对于体温异常或有干咳症状者,应当劝其暂缓献血。 各级血站要按照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相关规定,做好献血者和医务人员安全防护工作,加强对采血场所和血站的清洁消毒,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