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解读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 医政医管局
发布时间: 202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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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指导各地加强疫情期间的医疗服务管理,维护合理医疗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2月1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医疗服务管理 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的通知》。

  《通知》从五个方面对疫情期间各地的医疗服务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各地需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地区疫情防控形势进行分析研判,在科学防控的基础上维护合理医疗服务秩序,满足群众基本就医需求。二是指导医疗机构加强精细化管理依据“互联网+医疗”优势作用,加强线上就医指导,加强门急诊患者就诊预检分诊,减少交叉感染。三是指导医疗机构根据不同患者的医疗需求,进行分类救治,满足患者基本就医需求。四是督促医疗机构高度重视感染防控相关规章制度,降低医务人员暴露风险,减少医疗机构内感染,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五是加强宣传,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引导患者合理就医。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明确了5方面要求。一是密切关注老年人健康状况。包括每天测量体温,随时询问观察老年人身体状况,提醒慢性疾病老年人规律服药,不擅自预防性服药。二是妥善处置老年人生病情况。对患常见慢性基础疾病、一般性疾病、有感冒症状但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应在机构内治疗而不建议外出就医;老年人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三是对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且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排查。四是对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老年人,应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向相关部门报告,按规定对密切接触者和环境采取相应措施。五是对去医疗机构就诊(治愈)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需经隔离观察无异常后方可入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