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解读《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验室检测方案》

来源: 中国政府网
作者: 疾病预防控制局
发布时间: 2020-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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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指导做好新冠肺炎非“四类”人员的集中医学观察工作,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制定了《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实验室检测方案》。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本实验室检测方案针对原则上需要集中医学观察14天的非“四类”人员(除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发热症状者、密切接触者以外的人员)。二是在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地区,集中医学观察人员可自愿选择进行实验室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判定标准者,可提前离开集中医学观察点,纳入社区网格化管理,居家医学观察直至14天。三是明确了采样、检测程序以及结果判定标准,并强调对于医学观察期间出现症状者,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诊治。